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有关精神,根据《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22年版)》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学校体育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经研究,现就做好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学科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2023年毕节市中考报名考生(已注册高中阶段学籍的学生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2023年4月10日至30日,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具体考试日程。
三、考试项目
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初中阶段的评价指标设置考试项目。本年度考试项目如下:
第一类:50米跑(男、女)。
第二类:立定跳远(男、女)、跳绳(一分钟正摇双脚跳绳)(男、女)任选一项。
第三类:篮球(运球绕杆)(男、女)、足球(运球绕杆)(男、女)、排球(正面双手垫球)(男、女)任选一项。
根据身体活动规律,各县(市、区)组织考试时,严格按照第一类项目、第三类项目、第二类项目的顺序组织考试。
四、考试办法
考试组织方式为县(市、区)基教部门会同考试机构送考到校,统一使用仪器设备测试,自动记录测试数据信息,当场公布测试成绩。对不具备设置考点的学校,安排到就近考点考试。
五、计分方法
考试分过程管理评价和目标效果测试两部分成绩相加计分,满分50分,成绩合计后计入中考升学总分。其中过程管理评价为10分,目标效果测试40分(第一类15分、第二类15分、第三类10分)。
六、有关要求
(一)全市中考体育考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领导,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根据要求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考试实施方案、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等,市县两级基教部门、教科(研)所(室)协助做好有关工作。中考体育考试操作实施办法、考试要求和评分规则按《贵州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稿)》执行。
(二)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初中学校要认真做好学生参加中考体育考试的指导和管理,及时将考试实施办法、要求和评分标准等印发给每位报考的学生及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并做好解读工作。各初中学校要教育学生做到诚信考试、文明考试。
(三)各县(市、区)、各学校要按照有关要求,充分利用中考管理系统做好中考考生基础信息采集、审核,并按时上报。
认真做好参加中考体育考试学生的信息采集、汇总等工作,具体上报方式和时间由市招生考试中心另行通知。
(四)各县(市、区)、各学校要认真做好身体残疾、患疾病(伤病)学生免考申请的审核工作。既要耐心劝阻患有心、肺、肝、肾等疾病或哮喘的学生参加耐力类考试,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又要坚持公开原则,防止弄虚作假事件的发生。申请缓考、免考的学生,须由学生及其家长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手续。
(五)教研部门和学校要认真组织体育教师、初三年级班主任老师学习中考体育考试实施办法、考试要求和评分标准等,明确目的和意义,了解相关要求。体育教师要科学指导学生进行锻炼,有效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和体育技能。
(六)符合我市中考体育考试报考条件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和非我市初中学校2023届毕业班学生的报考资格审核及报名由考生申请报名的报名点具体审核(初审),县级基教部门会同招生考试机构复审。
(七)各县(市、区)要强化体育场地、器材安全检查与管理(含消毒),坚决杜绝因管理不到位而引发安全事故。在体育考试期间,因安全意识差或管理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以及考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毕节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2月9日
附件:2023年毕节市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体育考试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