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省级示范高中的自主招生、推荐生、统招生、实验班。设四个志愿栏:第一志愿栏,自主招生;第二志愿栏,推荐生;第三志愿栏,统招生;第四志愿栏,实验班。
第二批:省级重点高中和民办高中的自主招生、推荐生、统招生、自费生、实验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A(注册为中国学籍)。设八个志愿栏:第一志愿栏,自主招生;第二志愿栏,推荐生;第三志愿栏,希望高中双特生;第四至八志愿栏(平行志愿),统招生、自费生、实验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A(注册为中国学籍)。
第三批:一般高中的自主招生、统招生、实验班,艺术学校,综合高中学校(高中班,学生注册为普通高中学籍),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b(注册为中外双学籍)。设六个志愿栏:第一志愿栏,自主招生;第二至六志愿栏(平行志愿),一般高中统招生、实验班,艺术学校,综合高中学校(高中班,学生注册为普通高中学籍),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b(注册为中外双学籍)。
特别注意
(1)双阳区、九台区的考生允许填报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吉林省实验中学、长春市十一高中、长春市实验中学的统招生志愿,不允许参加城区、开发区高中网上征集志愿。
(2)往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普通高中时,只允许报考第三批次志愿的学校,不能填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b(注册为中外双学籍)。
(3)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答题的考生,报考普通高中时,只允许报考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授课的学校。
来源:长春考试
编辑: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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