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8月11日),上海各区公布了中考名额分配到校录取分数线。
2018年,上海市教委印发《上海市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今年的初三考生是中考改革施行后的第一届初中毕业生。
改革在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推行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的招生办法,分为名额分配到区招生录取和名额分配到校招生录取。
“名额分配到校”招生指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将部分招生计划分配到相应不选择生源初中学校的招生方法。不选择生源初中在籍在读满3年的初三学生可填报1个志愿。
今年委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上海中学、复旦大学附属中学、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上海交通大学附属中学、上海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名额分配招生计划约占本校招生计划的65%,其中“名额分配到校”计划约占20%。
区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招生计划约占本校招生计划的60%,其中“名额分配到校”招生计划约占70%。
“名额分配到校”计划要分配到本区每所不选择生源初中学校,实现名额分配到校全覆盖。(名额分配到校招生计划数详见:上海16区中考综评名额分配到校计划公布)
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的总分由学业考试总成绩(满分为750分)和综合考查成绩(满分为50分)两部分构成。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学生学业考试总成绩和综合考查成绩合成总分,按招生计划数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综合考查成绩由两部分组成:一是高中学校结合入围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赋分(满分40分);二是高中学校对入围学生开展现场综合评价赋分(满分10分)。
受疫情影响,2022年中招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现场综合评价暂停,相应成绩按满分10分计入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学校综合考查成绩。相关招生学校仍按考生学业考试总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加分)和综合考查成绩合计的总分排序进行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
“名额分配到区”录取末位同分时,按下列规则排序录取:
第1位序,经公示享受同分优待的学生优先。
第2位序,比较综合考查成绩,高者优先。
第3位序,比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计成绩,高者优先。
第4位序,比较数学成绩,高者优先。
第5位序,比较语文成绩,高者优先。
第6位序,比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测试(含物理、化学、跨学科案例分析、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成绩,高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