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2-01-21
@兴化人春节将至,禁放指南请收好!兴化市人民法院
关注2022-01-2117:51江苏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字号
为全面做好2022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努力营造浓厚的禁放氛围,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1月18日下午,市禁放办组织召开2022年度全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动员部署会。
会上,治安大队相关负责同志通报了禁放开展两年以来的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并就2022年度禁放工作做了方案解读。各成员单位分别作交流表态发言。最后,市禁放办主任、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唐寿裁就深入推动开展今年我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动员部署;二是强化工作力度,开展地毯式清查;三是强化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
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效能办、应急管理局、教育局、财政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民政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开发区管委会、昭阳街道、垛田街道、兴东镇、千垛镇等市禁放办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以及市公安局政治处、办公室、治安大队、牌楼、南沧、英武、新城、开发区、垛田、千垛、兴东等禁放区八家派出所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禁放烟花爆竹,我们携手在行动
2019年12月1日《兴化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实施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充分发挥禁放管理主力军作用,积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及禁放区域内各乡镇(街道),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精心组织,协同发力。围绕元旦、春节、元宵、国庆、中秋等重要节日节点,全方位开展禁放宣传、动态巡查、定点值守、查禁燃放等工作,形成了常态化工作机制。仅2021年春节期间,全市共组织公安民警、党员干部、禁放志愿者等5000余人参与禁放巡查工作,发放各类禁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张贴禁放宣传画800余张,悬挂禁放宣传横幅400余条,查处违规燃放案件3起,劝阻燃放11人次,禁放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全年禁放区域
规划中心城区内(即规划S231省道改线段、S351省道、S333省道所围合范围,总面积约188平方公里,省道外侧50米范围纳入中心城区管理)。此外,李中水上森林景区、千垛风景区、徐马荒风景区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禁放时间、地点
哪些时段全市禁放?
1、中考、高考期间;
2、市人民政府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
3、市人民政府发布的重大活动保障期间。
禁放地点外燃放有什么限制?
本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地点外的其他乡镇区域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每日二十一时至次日七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但每年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五(共六天)除外。
还有哪些场所和地点禁放?
国家机关驻地;文物保护单位、展览馆、纪念馆、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等公共文化场所;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周边二百米范围内;军事设施保护区、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铁路线路和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建筑工地、架空通信线路下方、输油气管道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学校、幼儿园、儿童福利院、科研机构、养老机构以及周边二百米范围内;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医院、商场、集贸市场、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周边一百米范围内;李中水上森林景区、千垛风景区、徐马荒风景区;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场所和地点。
处罚措施
《兴化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第十三条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区域、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规定第七条,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段内燃放烟花爆竹的,按照前款规定从重处罚。
典型案例一:违规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
2022年1月1日15时许
兴化市公安局民警
在网上巡查时发现一则视频
显示有人在我市主城区内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民警通过走访调查
成功锁定嫌疑人吴某
经查
吴某为一养生会馆策划开业活动
期间燃放了烟花爆竹
后吴某主动至派出所投案
并如实供述相关事实接受处罚
公安机关根据相关规定
依法对吴某进行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二:违规在限放区燃放烟花爆竹
2021年12月17日7时许
兴化市公安局大营派出所民警
在巡逻时发现
该镇汽车站附近有鞭炮声
民警迅速寻声赶赴现场
发现地面有烟花爆炸燃放过后的碎屑
且空气中弥漫着火药味
民警通过调查走访得知
村民王某的家人当天过60岁生日
为了增添喜庆气氛
便燃放了烟花爆竹
公安机关根据相关规定
依法对王某进行行政处罚
春节将至
禁放工作进入关键时期
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禁放规定
度过一个安乐祥和的春节
原标题:《@兴化人春节将至,禁放指南请收好!》
阅读原文
特别声明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