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广东省选择深圳南山区作为试点拉开基础教育改革序幕;2005年开始在广州市原东
山区展开;2006年在广州等城市作为试点推开;2006年年底,广东省正式颁布了《广东省2007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理论上,中招增加了综合素质评价。
10月15日,教育部网站称,目前中考改革已取得突破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开,中招增加了综合素质评价,将学生成长记录纳入评价范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方法逐步得到推广。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方法在广州再次成为热议话题,记者昨天从广州市多位从事一线教学的校长和部分专家了解到,尽管综合素质评价被纳入中考招生的评价范围,但在实际中可操作性不强,分数仍然是衡量学生的一项重要指标。多位校长和专家更对其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提出质疑。
一线校长:可操作性不强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综合素质评价的实际效果却不乐观。多位从事一线教学的教师、校长和一些教育专家对这一措施提出了质疑。“广州中考对学生综合素质推行实行两年来可操作性并不强。”广州市第三中学校长梁国就直言。梁国就介绍,从目前广州招生情况看,分数还是作为主要的衡量标准。根据广州市招生办的相关规定,在中招总分相同情况下,是看语数英三科总分,如果再次相同,就按数语英顺序比较各科分数的高低。
老师:评价前景不乐观
“理念虽好,但对于综合素质评价的前景,一些班主任和校长表示不容乐观。”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采用“A”、“b”、“C”和“D”四个等级。“尽管b等表示‘良’,但在一些老师和家长的眼里,它等于说明这个学生‘有问题’。到底给谁b,这又是令人头疼的难题。”越秀区一所省一级学校一初三班主任这样说。
记者从广州市招生办了解到,自从推行中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来,广州并无一例因为“综合素质评价”不合格而影响学生升学。据报载,在珠三角地区曾有一位学生因被评为C,最后不能升高中而离家出走。
质疑1:素质分高下是对人格的歧视
“对于正在发展和成长中的学生,我们有什么资格就给他们贴上综合素质高不高的标签?在综合素质上对学生分出高下,比对‘差生’的歧视还要严重。难道我们的教育制造出一批批的差生还不够,还要再制造出一批综合素质不高的学生才甘心吗?素质上分出高下是对人格的歧视与侮辱。”早在2005年东山区最早推出中考改革方案时,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教研室曲天立就对“综合素质评价”提出了质疑,曲天立认为,中考招生方案出台之前,应该更多听取基层一线老师的意见,慎而为之。
质疑2:初中就作素质评价不利成长
“对初中毕业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不利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广州市人民政府特约教育督导员李伟成指出。李伟成说,当教育工作者用成年人传统的眼光来综合评价孩子,审度孩子的行为的时候,对其中部分有个性的、“另类”的学生来说,不但会出现不公平,也疏忽了学生的个性发展,那些富有创新精神和充盈个性的孩子往往就都成了“另类”,因为成年人的眼光,“标准化”的东西并不一定能反映学生的真实情况。我们如何据此去衡量一个“很听话”的学生就比一个可能表现得“很顽劣”的学生素质高呢?特别是初中生还属于青少年发展时期,其个人的发展有个从不成熟到成熟的阶段性,就算这个阶段孩子出现了不良表现,就剥夺其上高中的权利,无形中等于过早抹杀孩子发展的机会。
质疑3:教师和学生将背上沉重包袱
“还有一个问题同样重要,我们目前所承接的评价文化和面临的社会环境,又不得不令人对将综合素质评价引入中招的可行性产生几多怀疑。”李伟成解释,长期以来,我们都习惯了用一个符号去对一个学生进行量化,这种根植于传统的评价方式,虽有简单化之嫌,却便于操作,为广大教师也为广大社会成员所接受,一旦启用舶来的“质性评价”的描述方式,在实施评价的时候,面对评价的主体多元、评价的过程性和评价目标的多维度等要求,学校、教师和学生无一例外将要背上沉重的包袱。评价难免会走过场,而这种草率的描述到底会对甄别学生产生多大的意义令人怀疑。当诚信、公平在当前还十分疲软的时候,综合素质评价在人们心目中能占据多大分量?多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教师和校长提出相同的看法。
责编:徐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