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6-03
为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确保永善县广大考生2023年中高考期间享有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昭通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县决定于2023年度中高考期间加强环境噪声监督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加强监管时间
(一)2023年6月2日至6月19日期间,每日21:00至次日7:00、12:00至14:00,禁止实施以下产生噪声的行为:
1.建筑施工、装饰装修等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
2.产生噪声的生产经营性活动;
3.产生噪声的娱乐、集会和其他活动;
4.机动车在城区主次街道和小区鸣笛、移动机械设备等产生噪声的作业。
(二)2023年高考(6月6日20:00至6月9日12:00)和中考(6月15日20:00至6月20日12:00)期间,在县城区及设考点的集镇范围内,严禁实施一切影响考生休息和考试的各类环境噪声行为。
二、有关要求
(一)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永善分局、县住建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交运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将组建工作专班,联合执法,切实加强对重点区域、地段的执法巡查力度。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二)各单位和个人应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规范生产经营活动等行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严禁违法产生噪声干扰考生学习、休息和考试。
三、监督举报
任何单位、个人可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举报联系部门及电话:
1.工业噪声污染:市生态环境局永善分局,0870—4129328;
2.交通运输噪声污染:县公安局交警大队,0870—4128444;
3.建筑施工和社会生活噪声:县住建局,0870—4120828;
4.文化娱乐场所噪声污染:县文化和旅游局,0870—4123234。
永善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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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钟带你看懂2023年永善政府工作报告解码“双万”工程(1期、2期、3期、4期)
原标题:《扩散_永善县关于加强2023年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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