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3月13日上午召开的新疆自治区中考暨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今年起,新疆自治区在普通高中招生中,将不再以升学考试分数作为唯一录取标准,学生的整体素质和个体差异将得到综合考虑。考生志愿、学科考试等级、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和体育考试等级等将成为录取学生的主要因素。
2005年,教育部制定下发了《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要改变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力求在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高中招生制度改革三方面予以突破。
根据教育部要求,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新疆自治区教育厅和兵团教育局组织专家在近期研究制定了《关于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指导意见》,并采用2006年昌吉回族自治州1万多名中考考生的数据进行了大样本模拟录取。
新疆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阿力木江·买买提明说,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行这项改革,是自治区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目的就是要使学校的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更加符合素质教育的要求,促进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
据悉,除乌鲁木齐暂缓一年执行新的中考及普通高中招生制度外,全疆其他地区均从今年开始实行。(记者托亚、杨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