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钦州讯(记者徐薇婷)记者从钦州市教育局获悉,备受考生和家长关注的《钦州市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实施办法》已出台。据了解,今年钦州市普通高中招生的原则和办法基本没变,但招生结构比例变化明显,将不再招收择校生。
变化一:
今年不再招收择校生
2014年,钦州市普通高中招生人数约为1.8万人,择校生的招录人数控制在了10%以内;而今年的招生结构与2014年相比,最明显的变化为2015年钦州市不再招收择校生。
钦州市教育局基教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取消择校生这一政策,将更能促进教育公平,考生更凭成绩说话。“简而言之,考生的中考成绩达不到学校的最低录取标准,将无法进入该校就读”。
变化二:
定向生比例从35%提高至45%以上
2014年,钦州市一中、钦州市二中、灵山中学、浦北中学、灵山新洲中学等5所示范性高中,需从正取生计划中拿出不低于35%的比例数,分配给承担地段生源的初中学校。而今年,定向生的比例数从35%以上提高至45%以上,大大增加了定向生的名额。
该负责人表示,2015年钦州市高中招生人数与示范性高中招生人数与去年基本持平,但定向生的比例却提高了10个百分点,说明招生政策开始向定向生倾斜。此外,今年中考定向生名额的增加,使普通初中学校的优秀考生获益明显,这些考生将更容易考取示范性高中。
变化三:
地理、生物成绩按赋分折算计入总成绩
据了解,2015年钦州市考生的中考成绩赋分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思想品德和历史),每科120分,物理、化学每科100分,体育30分,地生(地理和生物)120分。其中,地生按照赋分120分满分折算成60分计入考生考试总成绩。
钦州市招生考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考生的地生成绩为2014年8年级时已经考试的地生科目成绩,因此今年参加中考的9年级考生的成绩满分为77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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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降分政策小贴士
1.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或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按照分数线总分降20分录取;
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考生以总分加10分录取;
3.烈士子女,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