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相关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为赣州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一是精心谋划年度工作。市委、市政府印发《赣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明确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路线图和施工图。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赣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将《实施方案》中八大任务26项重点任务细化分解成八个方面70项具体工作任务。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赣州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单位各部门组织实施,压实工作责任。
二是积极推动示范创建。南康区“法治赋能家具产业转型升级”入围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单项项目第二轮评估,并接受中央依法治国办集中视频评审。在全省率先开展示范创建主题宣传活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全面评估,市本级“加快构建知识产权全链条工作体系”等4个综合候选地区、3个单项候选项目入围全省首批示范创建第二轮评审,入围数居全省第一。
三是强力推进法治督察。组织开展全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督察2次,实地督察10个县(市、区),及时反馈督察情况,督促抓好问题整改。督促20个县(市、区)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
(二)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一是开展“放管服”改革全域试点。对标大湾区实施235项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改革任务,市本级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时限压缩90%以上,实现69项高频事项“一件事一次办”、118项市级权限“市县同办”、127项深圳事项在赣州“24小时自助可办”、402项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启动“无实体印章”“无纸质证明”城市建设。
二是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出台应对疫情助企纾困“34条”等系列政策,大力实施产业链链长制、政企圆桌会议、企业特派员、惠企稳岗保运行等制度,市场主体净增7.97万户,总量突破80万户、居全省第一。在全省率先推出惠企政策“线上一网、线下一窗”集中兑现改革,“亲清赣商”平台上线惠企政策1303项,为83.48万家企业兑付惠企资金125.3亿元。加大市场主体权益保障力度,行政复议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756万余元。
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在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公示检查结果16217项、执法案件15821件。推进“互联网+监管”,市直部门监管事项认领率达100%,系统上报监管动态330条。在市场监管领域积极探索“触发式监管”“沙盒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推动全面落实对市场主体“无事不扰”制度。加强信用监管,在全省率先建立信用修复主动告知提醒制度,为310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375条。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有序推进地方立法。健全草案起草协调协作和立法争议解决机制,推行“抱团立法”工作模式,建立涉企法规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机制,提高立法质量。《赣州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和《赣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已分别通过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和市人大常委会三审。二是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印发《赣州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公布《赣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明确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和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的要求。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市政府72件重大决策、重大合同(协议)、其他重要文件文稿及229个常务会议议题均经合法性审核。在全省率先实施《赣州市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登记和备案报告制度(试行)》,出台《关于加强国有投资项目投资控制的若干规定》《赣州市本级建设项目储备及投资决策管理办法》,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和管理。三是严格规范文件管理。调整并公布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49个,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合法性审查与备案制度,已备案登记县级政府、市政府部门报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0件,向省政府及市人大报送备案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4件。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管理,按季度在官方网站公示。 (四)提升行政执法规范水平一是深化综合执法改革。完成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文化市场、农业农村等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市级划转执法编制1505名、执法人员1260名。组建自然资源、水利、城管、住建、林业、应急、卫健、劳动监察等8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市级划转人员编制423名、执法人员335名。规范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二是优化执法监管方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进一步推动企业“安静生产期”制度落实,最大限度减少执法扰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市级34个部门建立374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仅市场监管系统就免除罚款550.55万元。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获司法部肯定。
三是提升应急处突能力。严格落实中央、省、市疫情防控决策部署,科学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全市疫情防控平稳有序。在全省率先开展县委书记谈安全生产活动,该做法获国务院安委会综合检查组肯定,并入选省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期间十二大正面典型案例之一。在全省率先制定市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开展安全防范综合督查、安全风险大排查、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举办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业务知识培训,开展大余尾矿库坝体漫坝险情处置等各类应急演练。
(五)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一是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依法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深化实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五型”政府监督员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机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12件、政协提案640件,交办率、办复率、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均达100%。加强重点领域审计监督,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47个,促进领导干部依法用权。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全市通过政府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94.65万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1.17万条。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章贡区、南康区、石城县及18个乡(镇)入围全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十县百乡”名单,入围数居全省第一。石城县入选全国基层财政直达资金公开试点县名单,成为全省2个试点县之一。三是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加强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完善信用承诺报送功能,累计归集信用承诺19万条,市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归集数据约2723万条。加强政务失信治理,对全市9000余家政府机构进行摸底排查,督促4家失信对象完成整改并退出失信名单。狠抓“新官不理旧账”等四大专项治理,整治问题609个(件),我市营商环境评价居全省前列,对标大湾区打造新时代“第一等”营商环境入选全省十佳案例。 (六)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抓好群众纠纷化解。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专业化建设,全市专职人民调解员达4551名,实现乡镇(街道)2名、村(社区)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全覆盖。全市4338个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案件2.98万件,调解成功率达95.3%。继承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行“红色文化+社会治理”,实现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红色治理、寻乌经验等市域社会治理品牌在全国推广。
二是抓好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探索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府院联席会议制度,在全省率先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听证制度,市本级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03件,办结161件,综合纠错率达39.59%,行政复议工作被司法部通报表扬。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9.06%,位居全省前列。
三是抓好涉企纠纷化解。成立赣州仲裁委知识产权仲裁中心和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61件,行政裁决纠纷26件。安排专业律师在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投诉受理中心驻点值班,常态化参与涉企纠纷化解,该做法获评全国工商联与司法行政机关沟通联系机制典型事例。
(七)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
一是扎实推进“八五”普法。全面部署“八五”普法工作,高标准组建市“八五”普法讲师团。压实普法责任制,推动82个普法责任单位结合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法律需求制定并落实普法责任清单。组织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专场知识竞赛活动,知识产权保护、审计法专场参赛人数在全省设区市中位列第一。
二是持续深化基层法治创建。常态化督导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打造红色法治文化阵地24个,6个获评第四批江西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7个村入围全国第九批民主法治示范村,19个村获评全省第七批民主法治示范村,寻乌县法治小院建设入选第一批“江西省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
三是全面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完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年度建设任务,全市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实体、网络”三大平台服务总量达22.04万人次、居全省前列。在全省率先建立律师服务全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管理档案,推动律师担起社会责任。推进市县两级全面依法设立法律援助机构,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770件。顺利完成赣州仲裁委换届工作,持续推进数字公证和信息化办证。协调推动江西赣州司法鉴定中心平稳过渡,全市办理鉴定业务17000余件。
二、存在的不足
2022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与省委、市委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仍有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升。少数县(市、区)和单位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够到位,合法性审核水平有待提高。二是法治建设基层基础仍有薄弱环节。一些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程度不高,人员、办公场所配备保障不够充分。三是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有待提高。部分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人员年龄结构不合理、法律素质不高,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够。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高位部署推动。2022年5月,市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出部署。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5次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7月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并针对问题短板,提出明确的工作要求。12月,市委主要领导对全面依法治省督察自查报告进行审议。
(二)加强法治培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政领导干部专题培训、新任领导干部培训重点内容,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坚持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6部法律法规,提升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水平。落实新提任领导干部“集中考法”制度,组织新提任的115名处级领导职务干部进行法律法规知识考试。
(三)强化考核督促。将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等纳入领导班子考核内容,纳入市委巡察重要内容。建立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制度,实现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全覆盖。四、2023年工作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