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6-25
原标题:注意!吴川发布通告,事关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督管理→
为确保中考期间
全市考生有一个安静、舒适的
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
吴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特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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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督管理的
通告
吴府办通字〔2023〕8号
为确保中考期间全市考生有一个安静、舒适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的影响,保障中考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我市加强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督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6月25日18时起至6月28日18时止,在全市10个中考考场(吴川一中、吴川二中、吴川三中、吴川四中、覃巴中学、吴阳中学、川西中学、林屋中学、张炎纪念中学、振文中学)周边200米范围内禁止使用打桩机、混凝土搅拌机、振动器、电锯等噪声超标的建筑设备和工具施工作业;建筑工地一律停止施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产生超标噪声。
二、6月25日18时起至6月28日18时止,禁止市区范围内的营业性娱乐场所、饮食业、旅馆业、影剧院等边界噪声超标排放;禁止在商业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禁止露天娱乐、集市及室内装修、室内娱乐等活动产生的噪声干扰考生学习、考试和影响休息;营业性娱乐场所晚上暂停营业;建筑工地夜晚停止施工。
三、自6月25日起,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吴川分局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进行专门执法检查,加强对建筑工地、室内装修、营业性娱乐场所、饮食业和其他可能产生噪声污染场所的巡查。对违反上述规定,干扰考生正常学习、生活、休息、考试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四、对违反本通告的建筑工地以及娱乐场所等企业,将由供电部门对其实施停电处理,消除影响,确保中考期间全市考生不受干扰。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本通告规定,对利用职权干扰执法的,交由市纪委监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特此通告。
吴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7日
▌来源:吴川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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