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6-02
九寨沟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2023年高、中考期间噪声
污染监督管理工作的通告
为切实做好2023年高、中考期间声环境质量保障,给广大考生营造安静的复习、考试和休息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我县将在5月31日至6月16日期间实施噪声污染管控。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高考、中考禁噪期间,除抢修、抢险、应急作业外,禁止午间(中午12时至14时30分)和夜间(21时至次日凌晨7时)从事建筑施工作业、室内装修活动和其它产生噪声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高考、中考禁噪期间,禁止各类文化娱乐、餐饮等公共服务场所噪声超标排放;严禁在夜间从事露天烧烤、露天歌舞等娱乐活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大功率音响举办晚会、家庭舞会;严格控制在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活动。
三、高考、中考禁噪期间,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采用其它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四、高考、中考禁噪期间,机动车辆必须遵守城区禁鸣规定。
五、在高考期间(6月7日至9日)和中考期间(6月13日至15日),各考点周围200米范围内,禁止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室内装修、大中型货运车辆运行(渣土车、商砼车、砂石车等)和其它产生噪声污染影响考试的行为。
六、对发现违反本通告的行为,可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进行举报。望各单位和广大市民朋友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配合做好高考、中考期间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教育、公安、生态环境、住建、城管、交通、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进一步强化噪声污染的执法监督管理,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依法依规查处。
九寨沟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