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正式印发。我区将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启动中考改革,到2025年全面实施。
自治区教育厅负责人介绍了内蒙古自治区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新变化:
一是实行“两考合一、一考多用”。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将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合二为一,实现一考多用,避免多次考试,减轻学生重复备考的负担和压力。
二是实行“两依据”招生录取模式。2025年开始,实行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学生报考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原则上应为“C”等第及以上,其中报考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原则上应为“b”等第及以上。
三是实行自治区统一命题。2025年开始,纳入中考计分科目的纸笔考试,由自治区统一命题、考试、评卷、发布成绩,严格依据课程标准命题,切实提高命题质量,避免偏题、怪题、超标题。
此外,《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各地各校要完善统招办法,积极探索使用分数、分数+等第、等第等多元成绩呈现方式进行录取。要扩大分招学校范围,将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和属地内其他优质普通高中均纳入分招范围,并扩大分招比例,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规范自主招生,促进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化发展。积极引导中职招生,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
为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和答疑释惑工作,自治区教育厅开通咨询电话0471--2856617(工作日9:00—12:00;14:30—17:30)、咨询平台(扫描下方二维码实名注册登录)和电子邮箱zkzdgg@163.com,竭诚为广大考生和家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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