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丘市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教体基〔2023〕107号)(以下简称《意见》)。为帮助全市广大考生及家长更好了解、正确理解商丘市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有关政策,现就大家普遍关心关注的问题解读如下。
一、《意见》是如何制定的?
为确保2023年商丘市普通高中招生规范有序,持续推进商丘市高中阶段教育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发展,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办基〔2023〕45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2023〕108号)精神,借鉴省内其他地市成功做法和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市教体局在广泛征求各县(区)和市直普通高中学校意见的基础上,经市政府批准,制定印发了《意见》。
二、今年普通高中招生政策的主要变化有哪些?
(一)考试时间有变化。今年我省中招考试时间为6月26日至28日,比去年推迟了4天。
(二)中考总分值有变化。今年商丘市恢复中招体育考试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中考总分值由去年的600分增加为700分。
(三)市一高“国际班”招生范围有变化。从今年起,市一高“中韩国际班”“中澳国际班”不再面向全市招生,只在市区范围内招生。
(四)志愿设置有变化。市一高“中韩国际班”“中澳国际班”不再设置为市提前批次志愿;普通批次志愿设置由去年的一批调整为两批。
(五)体育特长生招生有变化。特长生测试由市教体局统一组织,测试合格的考生名单报送至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将合格考生名单录入“高中招生平台”,符合条件的考生方可报考相应志愿。体育特长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当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
(六)阅卷工作组织实施有变化。从今年起,中招考试阅卷工作全市不再统一组织。市区阅卷工作由市基础教育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各县阅卷工作由各县基础教研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七)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划定方式有变化。今年以市区、县为单位分别划定普通高中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八)分配生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有变化。分配生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在考生所报第一志愿学校统招分数线以下50分内调整为60分内,并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录取分数线。
三、普通高中招生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实行属地招生。各县所属的普通高中在本县范围内招生;睢阳区教体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科教文体局及市教体局所属的普通高中在市区范围内招生。
四、普通高中志愿是如何设置的?
普通高中志愿分为提前批次志愿、普通批次志愿。
提前批次志愿设置两批,一是省提前批次志愿,即经省教育厅批准,面向全省招生的普通高中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省提前第一批次)、宏志班、省实验中学实验班、校园足球实验班、河南省体育中学(省提前第二批次)。二是市提前批次志愿,即经省教育厅批准,面向全市招生的市一高宏志班;经市教体局批准,具备体育特长生招生资格的普通高中招收的体育特长生。
普通批次志愿也设置两批,每批次设置两个志愿。第一批次志愿为公办普通高中,第二批次志愿为民办普通高中及市一高“中韩国际班”“中澳国际班”。
五、市一高“中韩国际班”“中澳国际班”的学费标准是多少?
市一高“中韩国际班”“中澳国际班”学费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学年11300元、34000元。
六、考生志愿是如何填报的?
考生在中招考试之前,通过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高中招生平台”)填报志愿。可一并填报提前批次志愿和普通批次志愿,也可只填报提前批次志愿或普通批次志愿。在填报省提前批次志愿时,符合条件的考生可自主填报两个批次志愿,每个批次限报一个志愿。在填报市提前批次志愿时,符合条件的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在填报普通批次志愿时,考生可同时填报两个批次志愿,也可选择填报其中某一批次志愿。
七、考生填报志愿有哪些注意事项?
经定选合格的考生,才可填报省提前批次的空军航空实验班或海军航空实验班志愿。通过足球专业测试的考生,才可填报省提前批次的校园足球实验班志愿。经体育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才可填报市提前批次的体育特长生志愿。只有通过宏志生资格审核的考生,才能填报宏志班志愿。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综合考虑本人的生物和地理两门学科成绩、学业考试成绩、家庭经济状况等,慎重填报适合自己的志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背考生本人意愿,限制、强迫、误导考生填报志愿。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志愿。全市统一填报志愿的时间为6月15日8:00至6月17日18:00。填报时间结束后,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将自动关闭,考生无法再填报或修改志愿。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并最终确认后,由学校统一打印出《2023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志愿表》,考生和家长分别在上面签字,学校统一收缴,备案留存。考生及其家长应对所填报的志愿负责。
八、商丘市生物、地理成绩是如何呈现和使用的?
生物、地理成绩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原则上每门学科等级占考区(每个县为一个考区,三区和市直视为一个考区)内考生人数比例分别为:A等级30%、b等级40%、C等级28%、D等级2%。参加生物、地理补考的考生,考试等级成绩最高划定为C等级。从今年起,考生生物、地理两门学科成绩达不到C(含C)以上等级的,不能被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
九、考生如何查询与复核中考成绩?
7月9日8:00,考生到初中报考学校(报名点)领取中招考试成绩单。若对成绩有疑问的,可于7月9日18:00前,到初中报考学校(报名点)登记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予受理。三区及市直有关初中学校(报名点)汇总后,报市教育考试中心复核,各县有关初中学校(报名点)汇总后,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复核。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受理考生个人的成绩复核申请。复核只核查答题卡信息是否与考生本人一致、试卷是否漏评、分数合计是否有误,不复核评分宽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复核结果反馈到有关初中学校(报名点),考生到初中报考学校(报名点)查询。
7月11日18:00,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别发布中招成绩。考生可以通过高中招生平台进行查询。
十、普通高中录取原则是怎么规定的?
全省中招录取工作全部在高中招生平台上进行。在录取时,严格按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学生报考志愿、生物地理成绩等级和中招成绩,实行网上统一录取。若考生中招成绩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仍然相同,则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十一、普通高中录取办法是什么?
普通高中录取顺序按照志愿设置规则,分批依次进行。首先进行面向全省招生的提前批次的录取,其录取办法执行河南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并且按照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的顺序依次进行,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录取。省提前批次录取结束后,才能进行我市的中招录取工作。
市提前批次宏志班和体育特长生的录取,均按照其招生计划、考生中招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体育特长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当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已被市提前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批次的录取。
普通批次的录取按照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的顺序依次进行。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的录取均按照第一、第二志愿的顺序进行,如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则不再参加第二志愿学校录取;如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报有第二志愿学校的考生,则参加第二志愿学校的录取,但分数线需提高10分,并按分数高低统一排序,择优录取。
第一批次第一志愿学校的录取顺序依次为:统招生、分配生、扶贫专项计划生。
十二、什么是分配生?
从全市优质普通高中(省、市级示范性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中拿出60%的招生计划合理分配到招生范围内的每一所初中学校进行招生。
十三、分配生资格是如何认定的?
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注册学籍,在学籍所在学校报考,并连续3年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十四、分配生是如何录取的?
分配生的录取分数线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分别划定,依据各初中学校的分配生指标、考生报考志愿和中招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分配生的录取线控制在考生所报第一志愿学校统招分数线以下60分内,并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果个别学校的分配生计划没有完成,剩余的计划转录统招生,面向该高中招生范围内未被录取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统一录取。
分配生的录取只对考生填报的第一批次第一志愿学校有效。
十五、普通高中征集志愿是如何规定的?
普通批次录取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可以面向招生范围内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征集志愿。各县(区)教体局应及时将征集志愿的相关信息通知考生,以免错过填报征求志愿时间。
十六、普通高中录取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省提前批次录取时间为7月12—13日;市提前批次录取时间为7月15—16日;普通批次录取时间为7月19—30日;征集志愿时间为8月3—6日;8月20日前全省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结束。
十七、考生如何查询录取结果?
录取期间,每一批次录取结束后48小时,考生可登录高中招生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十八、考生答题注意事项有哪些?
今年商丘市继续实行网上阅卷。请考生在答题时务必注意:在答题卡指定位置粘贴好条形码(条形码千万不可倒贴、弄脏、沾水和损坏);选择题用2b铅笔填涂;主观题必须用0.5毫米黑色签字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按照题号顺序在各题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或在草稿纸、试卷上书写的答案无效;保持答题卡卡面清洁,不要折叠,不要弄破,切忌用涂改液、修正带乱涂乱改;答题卡上的缺考标记只针对缺考考生,由考场监考员填涂,考生千万不要误填缺考标记。
十九、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有哪些要求?
今年与去年保持一致。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掐尖”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高中学校与考生提前签约,违规圈占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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