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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贵港市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的通知

日期:2023/8/16 12:47:43 浏览:

《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考加分调整方案》有关内容,明确加分项目、分值和条件。考生根据本人实际及意愿选择是否报读户籍所在县(市、区)域外普通高中。

四、志愿填报及录取审批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录取审批:7月15-19日,各学校录取审批安排由市中招办另行通知;

第二阶段录取审批:7月25-27日,各学校录取审批安排由市中招办另行通知。

五、录取工作的监督

(一)设立监督机构

市、县(市、区)纪委监委驻市、县(市、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兼任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监督小组,负责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督,负责受理群众对招生工作的来信、来访以及电话举报,及时查处招生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

(二)实行公示制度和备案制度

各高中将录取新生名单在校内分类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示范性高中录取新生名单由市中招办统一在贵港教育网公示,并报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备案。

(三)公布举报电话

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中学校公布录取工作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对招生违纪违规行为的举报。市教育局的举报电话为:0775-4573758(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75-4572629(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0775-4573176(市招生考试院)。

附件:1.贵港市2021年各普通高中学校代码及名称

2.贵港市2021年各中等职业学校代码及名称

附件1

贵港市2021年各普通高中学校代码及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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