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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教育局发布招生秩序公告

日期:2023/8/22 11:42:19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1-04-21

高中阶段学校(包括民办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不得私自招生,所有考生必须参加中考和网上志愿填报,被全市统一网上录取的考生才具备高中入学资格。

各高中阶段学校不得提前承诺录取、不允许提前收取费用、不得以高额奖励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组织考生集中培训。各初中学校及教师不得强制考生填报指定学校。

各位考生及家长要通过正规渠道了解招生政策,及时关注《赤峰市高中阶段学校2021年招生考试资讯》和“赤峰市中考信息网”。如有对招生政策不明或接触到疑似非正当招生行为,请向旗县区教育局核实。旗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接受违规行为的举报,及时做出处理。

全市将按照《关于严格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内教发〔2019〕6号)和《赤峰市2021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文件的要求,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的纪律要求,坚决杜绝“虚假宣传招生”、“空挂学籍”、“提前收取费用”、“买卖入学名额”等违规情况发生。在招生过程中,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及个人追究其相关责任。

赤峰市教育局

2021年4月14日

来源:红山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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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赤峰市教育局发布招生秩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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