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6-02
各县(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高中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市区普通高中创新潜质生及艺体特长生招生工作,确保2023年普通高中创新潜质生及艺体特长生招生工作规范有序,结果公开、公平、公正。现将《2023年蚌埠市市区普通高中创新潜质生及艺体特长生招生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5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3年蚌埠市市区普通高中创新潜质生及艺体特长生招生实施方案
为促进学生个性和潜能发展,全面提升我市素质教育发展水平,加快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根据省、市普通高中招生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招生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创新潜质生及艺体特长生招生工作按照“项目学校申报、测试统一组织、学生自愿选择、学校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符合条件的招生学校提出申报,经市教育局审批同意后纳入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未列入计划的学校一律不得招生。
二、招生学校
蚌埠第一中学、蚌埠第二中学、蚌埠第三中学、蚌埠铁路中学、蚌埠第四中学、蚌埠第五中学、蚌埠第九中学、蚌埠田家炳中学、北师大蚌埠附属学校、博雅培文蚌埠实验学校、蚌埠私立行知高级中学、蚌埠美佛儿学校。
三、招生计划
(一)各学校创新潜质生及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列入招生总计划,在统招指标内使用,未完成部分重新回流到统招指标。
(二)2023年蚌埠市市区普通高中创新潜质生及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见附件4。
(三)市队校办运动员招生计划纳入学校总招生计划,报名时须单独注明,与特长生一起统一测试,分开录取,具体实施办法见各校招生方案。
(四)创新潜质生及艺体特长生项目实际报名人数等于招生计划、小于招生计划并大于该项目招生计划1/2时,该项目招生计划相应核减为实际报名人数的1/2;当实际报名数低于该项目招生计划数的1/2时,则取消该项目招生。
四、报名条件与资格
(一)报考省示范高中创新潜质生须是2023年蚌埠市市区初中应届毕业生,报考省示范高中艺体特长生须是2023年蚌埠市初中应届毕业生。艺术、体育、小语种类别的特长生项目可在市域范围内招生。
(二)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要达到普通高中录取要求,报考体育类特长生的,其体育中考成绩必须达到50分及以上。
(三)其他条件见各学校创新潜质生及艺体特长生招生细则。
五、测试安排
2023年创新潜质生测试时间安排在6月24日进行;艺体类特长生专业测试时间安排在6月25日进行。具体测试项目评分细则详见各校招生细则。考点及测试时间安排(见附件5)。
六、测试办法
(一)创新潜质生及艺体特长生测试工作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按照相同项目集中测试,单一项目由各招生学校具体负责的形式组织实施。各招生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
(二)报考创新潜质生及艺体特长生的考生,须参加2023年蚌埠市初中阶段毕业学业考试(简称中考)。
(三)创新潜质生及艺体特长生的专业测试不设缓(补)考,不收费。
(四)各考点学校在组织创新潜质生及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时应做到:
1.与招生学校充分沟通,科学制定专业测试工作方案,包括招生计划、测试办法、评分标准、考试安全及疫情防控等工作预案和录取办法,5月29日前将上述工作方案(含电子版)以文件形式报市教育局,经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2.报名和测试期间学校要设立公示栏,向考生公示本校招收创新潜质生及艺体特长生工作方案、包括考生须知、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试流程、测试成绩和监督电话等内容。要进一步提高考试透明度,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
3.遴选评委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聘请高水平的专业评委,外聘评委不得少于2/3,每个专业类别评委不得少于3人。聘请的评委须具备以下条件:
⑴热爱本专业工作,办事客观公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⑵在本专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权威性;⑶具有较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及较强的工作能力;⑷能自觉遵守评判工作的各项纪律且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考试;⑸身体健康,能够参加评判工作的所有活动。
评委在评分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并签字确认,确保评分工作客观、公平、公正。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立即解除其评委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加强对考生的管理,要求其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和考试规则,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5.各考场成绩记录人员必须仔细核对考生每项测试成绩,并认真细致地填写成绩记录单,严禁在成绩记录单上进行涂改,违者以作弊处理。
6.考生测试成绩记录单一式三份,一份由招生考点学校存档,一份在招生学校公示栏中张贴,一份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在考试结束后,凡具备当场公布成绩条件的项目须当场向考生公布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7.招生学校按类别、项目将全部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并在学校网站和公示栏进行张榜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时间上报。
8.各考点学校成立由主考、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的特长生考试仲裁组(不得少于3人),全权负责处理解决考试过程中发生的争议事宜。在形成仲裁决议时,必须由仲裁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并认真做好文字记录。如考生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异议,须在成绩单签字前向考点仲裁组提出申请。由仲裁组进行复查,并及时向考生反馈复查结果。
七、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各招生学校将本校创新潜质生及艺体特长生招生方案和实施细则,报市教育局备案批准后,通过市教育局网站、报网站、名校园网、公告栏等向社会公布。
(二)学生自愿报名。具备招生条件的学生自主选择学校,按要求“蚌埠市中考特长生报名管理平台”进行报名工作。考生只能报考一项(含创新潜质生),不得兼报。招生学校要认真审核,及时将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名单在学校公示栏和校园网公示,报名考生要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结果。如有重复报考两个及两个以上学校(或项目)的,取消其报考创新潜质生及艺体特长生资格。
(三)专业测试。由报名学校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到规定考点参加专业测试,考生可在测试结束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测试成绩。各招生学校按照招生计划的1:1.5确定入围名单,名单同时在市教育局网站及招生学校校园网(或公示栏)同步进行公示。
(四)志愿填报。创新潜质生及艺体特长生只设1个志愿,报考创新潜质类别的考生须在报名时与报考学校签订协议;报考艺体特长生的考生须填报创新潜质生及艺体特长生志愿,所填报志愿必须与报考学校一致,否则不予录取。
(五)录取工作。1.报考省示范普通高中创新潜质的考生,其中考成绩须达到2023年蚌埠市市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2.报考省示范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的考生,其中考成绩须达到2023年蚌埠市市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含三县考生);3.报考市示范普通高中及一般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的考生,其中考成绩最低不得低于市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的80%(含三县考生);4.创新潜质生及艺体特长生中考成绩达线后,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5.2023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b等(含b等)以上者方可被省示范高中录取;C等(含C等)以上者方可被市示范普通高中和一般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录取。
创新潜质生和特长生录取人数未达到计划招生总数,剩余指标转回统招指标。
市队校办运动员录取方式:首先,将中考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再按照中考成绩20%、专业项目测试成绩80%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项目测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当考生总分成绩相同时,则按专业项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创新潜质生和艺体特长生(含市队校办)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提前批次统一录取。凡提前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批次录取。市队校办在特长生录取之后开始录取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创新潜质生和艺体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按照防疫要求做好预案,认真组织部署,健全组织机构,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对参与创新潜质生和艺体特长生招生工作人员的教育,要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合理把握评判尺度,科学规范操作,为考生提供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要选派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严守纪律、工作认真、业务能力强,且当年无直系亲属报考创新潜质生和艺体特长生的同志参加相关工作。
(二)实施阳光招生。市区普通高中创新潜质生和艺体特长生招生实行全员监督和公示制度,增强透明度。市教育局将选派专门人员分赴各考点巡视督查,全程监督创新潜质生和艺体特长生招生工作,确保考试阳光、透明。各招生学校要大力做好创新潜质生和艺体特长生招生宣传工作,在醒目位置设立公示栏和举报箱,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三)创新潜质生和艺体特长生测试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考点学校要做到严格管理,要对考务人员实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市教育局将对各学校招生考试情况随时进行抽查或复查,同时,将根据群众举报,对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对违规学校取消其创新潜质生和艺体特长生的招生资格;对违规考生取消其当年创新潜质生和艺体特长生录取资格;对违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四)强化细节,确保安全。各考点学校的考试场地按考试项目实行分片和封闭式管理,强化细节意识,各考点工作人员要维护好考场秩序,配备专业医护人员,确保考生在测试过程中的安全。
三县省市示范高中创新潜质生和艺体特长生招生工作参照本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执行。
附件:
1.2023年蚌埠市区高中创新潜质生和艺体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2023年蚌埠市市区高中创新潜质生和艺体特长生招生报名日程安排表
3.2023年蚌埠市市区高中创新潜质生和艺体特长生招生报名咨询电话汇总
4.2023年蚌埠市市区普通高中创新潜质生和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一览表
5.2023年蚌埠市市区普通高中创新潜质生和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考点及时间安排
6.2023年蚌埠市市区普通高中创新潜质生和艺体特长生入围名单
附件1
2023年蚌埠市区普通高中创新潜质生和艺体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沈亮蚌埠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刘善训蚌埠市委教育工委委员、蚌埠二中书记、校长
戚劲松蚌埠市委教育工委委员、蚌埠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王光辉蚌埠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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