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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2023年三明中招政策来啦

日期:2024/2/21 9:52:00 浏览:

生计划再实施网上征求补报志愿、补录取投档。根据考生补报志愿的学校、专业,按1:1投档,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对象为未被第一轮和第二轮录取的初中应届毕业考生。

五年制高职教育录取截止时间为8月30日。

志愿填报

(一)第一类为普通高中志愿。设七栏志愿,考生可填报招生区域达标高中1—4所(志愿栏后请根据意愿勾选是否同意调剂),同时可填报所在地一般高中和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高中1—3所。三明北附实验学校的初中毕业生可以填报户籍所在地普通高中,但不享有“定向生”资格。

(二)第二类为五年制高职教育(含需面试院校)志愿。可填报10个专业学校志愿。

(三)第三类为中等职业学校(三年专)志愿。可填报10个专业学校志愿。

全市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和中等职业学校的考试报名、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在同一平台进行。所有志愿安排在同一时间填报,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再组织职业院校录取。志愿填报时间安排在中考成绩发布之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系统关闭后,不再安排补报。考生的用户名、密码及填报的志愿属于个人信息,志愿填报要充分尊重考生个人意愿,学校、教师不得代替考生统一注册和填报志愿。若相关信息被恶意修改,考生可以通过“志愿填报”平台上的“申诉栏目”提出申诉,市中招办将协助考生恢复信息,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照顾性政策

(一)军人、消防救援人员、人民警察子女

1.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消防救援人员、民警子女,加分分值为20分。

2.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加分分值为20分。

3.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驻边远艰苦地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的消防救援人员、民警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一级、二级公安英模的子女,加分分值为15分。

4.前款规定范围之外的现役军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考生,2021年—2025年加分分值为5分。2026年起调整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不再享受照顾性加分政策。

上述加分对象以省教育厅联合相关部门下发的名单为准。

(二)获设区市(含)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或其子女考生,加分分值为10分。

(三)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分分值为3分。

(四)宁化县治平乡、永安市青水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初中阶段须在宁化县治平乡、永安市青水乡具有3年完整户籍,且在户籍所在县(市)学校具有3学年完整学籍和连续3学年实际就读经历〕加分分值为5分。2026年起,少数民族考生不再享受照顾性加分政策。

(五)农村户口独生女、二女结扎户子女,残疾独生子女考生加分分值为3分。2026年起,此类考生不再享受照顾性加分政策。

各类照顾加分不能累加,仅取最高的一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填写《注意录取登记表》,名单和照顾项目经相关部门(单位)审核后由考生所在学校公示一周,接受师生、群众和社会监督。各县(市、区)不得增加其他照顾政策和分值。

其他事项

(一)各县(市、区)和普通高中学校应按市中招办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全面实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公、民办学校招生录取统一纳入三明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进行。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统一录取名单是普通高中学生学籍接续的唯一依据,对未经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招收的学生,一律不得发起或审核通过学籍接续。

(二)各普通高中(含民办)学校不得招收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下的考生。2023年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划定方法:根据全市参加中考考生数的65%比例划定,以最后一名入围考生的投档分作为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招生计划未满的情况下,经市中招办同意后,最多可降低50分(含)录取。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报市教育局审定后,艺术、体育等特长生最低录取控制线可适当降低。

(三)已被普通高中学校(含省达标高中中外高中课程实验班及民办高中)录取但未按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注册的学生,视为自愿放弃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资格,不能参加其他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允许根据个人意愿报读中职(含五年制高职)学校。学生未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为其注册学籍,不得将其纳入在校生统计。

(四)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管,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坚持政策公开、计划公开、录取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及时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五)加大招生宣传。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将本通知及时转发到辖区内各中学(初中、高中),做好政策的解读、解释工作,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及时发布招生信息,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本文件由三明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来源:三明市教育局

新媒体编辑:徐丽贤

初审:徐丽贤

复审:李增祥

终审:黄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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