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2-12
原标题:@乐昌家长,中考报名通知来了,报名时间是……
乐昌家长注意!
近日,
韶关市教育局发布了
关于做好2023年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我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下列人员可以在我市报名中考:
1.具有韶关市户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2.非韶关市户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根据《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修订印发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韶参加初中升学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韶府办﹝2017﹞16号),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经县(市、区)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持有我市有效居住证;(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国家规定在我省参加社会保险累计1年以上;(3)在我市至少有初三1学年完整学籍。经审核符合上述三个条件者可以在我市报考,享受本地户籍考生同等待遇。
3.初中应届毕业且具有本市学籍的海外华侨子女、港澳台胞子女。
4.父母一方属于驻韶部队现役军人,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应届毕业生。
5.持有“九年义务教育证书”且具有韶关市户籍的初中往届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在我市报名中考:
1.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肄业生、在校生。
2.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者。
3.因触犯法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4.不符合我市中考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
根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招办〔2022〕4号)精神,参加我市普通高中统一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含英语听说考试、体育考试,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对通过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已被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二、报名时间
2023年3月1日至3月7日。
三、资格审核
(一)审核要求
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分为初审和终审,初审由各报名点负责,终审由市、各县(市、区)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及招生考试部门共同负责。
1.报名点设立。各初中学校(含完全中学)设立报名点,负责本校考生的报名工作;各县(市、区)招生考试中心(招生办)设立报名点,按属地原则负责往届生和本市户籍在外地就读考生的报名工作。
2.考生报名信息审核。各报名点负责核验考生的户籍,审核确认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核材料须有核验人签名和审核部门印章,核验结果需与网上信息一致。各报名点须将考生户口本复印件(有核验人签名和报名点印章)按考生号顺序装订存档备查。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资料审核。各地各校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升学权益。对本校符合政策要求的报考学生情况,各校要认真做好证明材料的审核登记,并将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名单在本校公示5天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上报本地教育主管部门。
各地教育局基础教育部门负责审核辖区内学校上报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籍等相关资料情况,并在3月31日前完成此项工作(相关表格详见附件1)。
(二)特殊考生报名材料办理与审核
1.本市户籍在外地就读的考生:在本省外市以及外省就读要求回我市报考普通高中的本市户籍考生,应参加我市中考,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携带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就读学校的学籍证明及综合素质评价等材料、使用省命题的本省外市考生还需地级以上市招考部门开具的地理和生物学科成绩证明,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考中心(招生办)报考,各县(市、区)招考中心(招生办)要指定专人负责这类考生的报考工作。报名结束后,各县(市、区)招考中心(招生办)要汇总填报《韶关市2023年中考本省外市转入考生地理、生物学成绩统计表》(附件2),在4月15日前将盖章扫描版和可编辑电子表格报市招考中心。
2.具有本市学籍但不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就读的考生:可以在现就读的学校报名和考试,不需回户籍所在地报考。
3.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如需在本市参加中考,需办理借考手续,填写《韶关市2023年中考借考申请表》(附件3),考生和监护人签字,学校同意并汇总名单填写《2023年非本市户籍在韶关市借考考生名册》(附件4)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县(市、区)招考部门审批(市属学校报市招考中心审批)。考试成绩公布后,借考考生可凭准考证或户口本到市招考中心开具成绩证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学生不参与我市普通高中录取。
4.报名确认后户籍发生变动的考生:此类考生须于4月15日前凭最新户籍信息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向报名点提出户籍信息变更申请。报名点审核人在考生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上填写“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签名、加盖学校公章,交县(市、区)招考部门审核同意后修改,县(市、区)招考部门汇总后填写《韶关市2023年中考九年级户籍变更考生名册》(附件5)连同相关材料报市招考中心存档备案。市属初中学校直接报送市招考中心,由市招考中心进行修改。逾期不予办理。
5.姓名更改的考生:九年级变更姓名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点审核后指定专人在“省中招平台”上更改,并在复印件上填写“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签名、加盖学校公章,报名点汇总填写《韶关市2023年中考九年级更改姓名考生名册》(附件6)后交县(市、区)招考部门存档备查。市属初中学校报名点报市招考中心存档备查。
6.补考地理、生物学科的考生:外省转入和未参加过地理、生物学科考试的考生均须补考。使用自命题的外市转入考生在外地取得的地理、生物学科成绩不能作为我市中考成绩,也要参加补考。已参加地理、生物学科考试但成绩等级未达到C级以上的九年级考生可以申请重考,考试成绩以重考成绩计等级。
7.休学及往届初中毕业生:休学及往届初中毕业生经市、县(市、区)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审查后,符合条件的休学考生在5所在学校报名,往届初中毕业生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招考中心(招生办)报名。未参加过地理、生物学科考试的休学及往届生须补考,报考方式与九年级补考地理、生物学科考生相同。县(市、区)招考中心(招生办)要汇总填报《2023年中考休学、往届考生信息汇总表》(附件7)于4月15日前将盖章扫描版和可编辑电子表格报市招考中心。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各县(市、区)招考中心(招生办)、报名点通过用户名及密码登录“广东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中招平台”,网址:https://gzzs.jy.sg.gov.cn/zkpt)组织报名。
(二)报名流程
1.报名点派号
报名点在系统根据本报名点人数生成准考证号,并通过第二代身份证阅读器读取考生身份信息,将生成后的准考证号及登录初始密码派发给考生。
2.录入基本信息
考生凭准考证号及初始密码登录“省中招平台”,并妥善保管好登录密码。考生登录成功后必须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报名信息,并认真填写基本信息、简历信息等项目,特别是户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等重要信息。考生基本信息中的联系电话用于高中阶段招生录取时通知考生缴费报到使用。严禁报名点将联系电话统一设置为报名点联系方式。
3.考生电子摄像
八年级、外省外市转入的九年级考生和往届生报名时要进行电子摄像采集相片信息,九年级已经摄像的考生不用进行重复电子摄像。摄像背景统一要求采用浅蓝色布景。电子摄像不得向考生收取费用。报名点摄像结束后将照片统一导入“省中招平台”。
4.考生报考确认
基本信息录入后,报名点需在“省中招平台”将参加八年级或九年级考试的考生进行确认报考处理。确认报考以后,由报名点打印《正式信息采集表》,考生校对无误后签名确认,一经签名确认,有关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报名点核对考生基本信息(含确认报考)无误后,打印八年级、九年级考生名册一式两份,加盖报名点公章,一份报名点存底,一份报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备案(市属初中学校报名点报市招考中心备案)。
五、报名收费
(一)报考科目及收费
根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2]442号)的精神,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费收费标准:每人每科次10元。
1.八年级考生:报考地理、生物学、生物学实验操作3科次,每人每科次10元考试费共30元。
2.九年级考生:报考语文、数学、英语、英语听说、物理、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化学实验操作、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共11科,每人每科次收取考试费10元共110元。九年级考生参加2023年地理、生物学和生物学实验操作补考的,按考生实际参加补考的科目,每人每科次10元的标准收取考试费。
(二)考试费缴交标准
1.各县(市、区):将本辖区内八年级和九年级考生确认报考科目的考试费全额上缴,市招考中心确认报考人数后将按八年级考生数每生15元、九年级考生数每生40元的标准返拨各县(市、区)用于组织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试经费不足部分请当地财政予以保障。
2.市属初中学校(含完全中学):将本校八年级和九年级考生确认报考科目的考试费全额上缴。
(三)缴交考试费时间
2023年4月15日前。
(四)缴费方式
韶关市招生考试中心将于3月31日前根据各县(市、区)、市属初中学校(含完全中学)确认报考考生人数及科目数开具非税“缴款通知书”,请各单位认真核对并按时完成缴费工作。
六、其他相关工作
(一)考点编排和试卷征订
1.考点编排:考试报名结束后,由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根据确认报考人数通过“省中招平台”编排本辖区内的八、九年级的考点、考场。市属初中学校(含完全中学)由市招考中心统一编排。
2.试卷征订:考点编排后,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需填报八、九年级考试试卷订单(附件8、9),并于4月22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盖章)报市招考中心中考科。
(二)综合素质评价录入
今年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按照原有方案评定。报名点负责录入本报名点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即本市学籍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由所在学校负责评定并录入;本市户籍在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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