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7-17
为确保我区2023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西安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市教发〔2023〕60号)、《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西安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录取原则
1.坚持立德树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遵循教育规律,发展素质教育,努力实现学生成长、国家选材、社会公平的有机统一,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坚持职普协调。顺应改革要求,统筹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促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加快提高职业高中办学水平,推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
3.坚持综合评价。注重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模式,充分发挥招生工作对教育公平和育人水平提升的促进作用。
4.坚持科学高效。采用全市统一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招生管理平台,实行远程网上录取,优化管理机制,强化信息安全,提高工作效能。
5.坚持公平公正。实施阳光招生,坚持公民同招,规范加分项目,强化监督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加快建设高质量育人体系。
二、工作机构
1.领导小组。为加强对高中招生工作的领导,区教科局成立高中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万世勋
副组长:
仝展儒薛森雄王亚妮武雅娟
成员:
王鹏博管浪超樊颖赵玮
贺明涛杭户兴弋武刘峰
江永高巧峰李晨辉杨西哲
张蓬勃贾仓良唐毅崔煜
赵胜军杨广彦韩康
招生工作由区教科局基础教育科及鄠邑区考试管理中心联合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科,薛森雄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王鹏博、管浪超同志任副主任,负责高中招生录取日常工作。
2.部门职责及分工。录取工作设置信息管理室、资料档案室、复核监察室和后勤服务室4个部门。
信息管理室负责批次计划的下达和录取考生信息的打印工作;资料档案室负责考生信息核实工作;复核监察室负责录取考生清单与录取通知书的核对以及通知书的验印工作;后勤服务室负责录取人员的住宿、饮食以及所需物品的保障工作。
录取过程由纪检监察审计科全程监督。
三、计划管理
(一)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执行市教育局审定后的招生计划,具体见附件。
1.普通高中计划(见附件1)
2.中等职业学校计划(见附件1)
3.定向计划(见附件2)
省级示范高中和省级标准化高中均招收定向生,定向计划为本校招生计划数50%(特长生除外),定向计划根据初中生源学校定向资格考生人数按比例分配到区内各初中学校。
(二)考生填报志愿前,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布。同时,各初中学校也要在校园内张榜公布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四、志愿填报
全区考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凡参加我区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在统考科目成绩公布后按规定统一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间是7月18日—7月20日。
2023年我区高中招生分为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三大类。
(一)志愿设置
第一类:普通高中
1.艺体特长生志愿
填报学校包括西安市鄠邑区第一中学、西安惠安中学、西安市鄠邑区第二中学、西安市鄠邑区电厂中学、西安高新区第六高级中学(鄠邑四中)、陕西实验高级中学(民办),参加艺体专业测试且专业课成绩合格的考生可填报对应学校。
2.西安市鄠邑区第一中学、西安惠安中学志愿
①统招志愿。考生可按本人意愿,顺序填报2个志愿,也可填报1个志愿。本志愿仅限应届考生填报。
②定向志愿。考生可按本人意愿,在西安市鄠邑区第一中学、西安惠安中学两所学校中顺序填报2所学校,也可填报1所学校。本志愿仅限有定向资格的考生填报。
3.西安市鄠邑区第二中学实验班(一二中合办)志愿
考生可按本人意愿,进行填报。
4.西安市鄠邑区第二中学、西安市鄠邑区电厂中学、西安高新区第六高级中学(鄠邑四中)、陕西实验高级中学(民办)志愿
①统招志愿。考生可按本人意愿,顺序填报3所学校。考生须至少填报2所学校,方能提交志愿。
②定向志愿。考生可按本人意愿,顺序填报3所学校。考生须至少填报2所学校,方能提交志愿。本志愿仅限有定向资格的考生填报。
第二类:中等职业学校
考生在西安市鄠邑区职教中心五竹校区、西安市鄠邑区职教中心秦渡校区、西安市鄠邑区职教中心涝店校区和西安医药科技职业学校中只可选报1所。
第三类:普通中专学校
志愿填报和普通高中志愿在同一平台同一时段进行,录取工作由西安市教育考试管理中心负责实施。
选报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的考生,在全市范围内不受地域限制,可任意选报学校。
(二)相关规定
1.考生在同一批次填报的志愿为顺序志愿。
2.填报定向志愿的考生资格:在我区初中学籍满三年,且连续在学籍所在学校七年级、八年级、九年级就读满三年的鄠邑区户籍应届毕业生(含大王、秦渡、庞光、草堂籍考生)。
3.因父母军转安置、正常工作调动、西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A、b类人才)的随迁子女填报定向生志愿,不受学籍和就读时间年限限制,但须提供相关证明。
4.非鄠邑区户籍考生:非鄠邑区户籍应届考生,不具有我区普通高中定向资格,但可填报各高中统招志愿及其他高职中学校志愿。
5.参加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学校专业测试且测试合格的考生,应填报与意向学校一致的学校。未填报意向学校或填报其他学校的考生将不予录取为体育艺术特长生。
6.按程序录取结束后,中招领导小组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未被录取考生可在规定时间补报志愿,填报范围为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
五、考生建档
(一)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全部建立电子考籍档案,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使用电子考籍档案录取。
考生考籍档案由市教育考试中心和区考试管理中心负责组建。
(二)考生学籍档案(纸质,包括初中阶段学籍管理相关表册和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初中毕业升学政策照顾类考生证明表等),由初中学校汇集装袋保管。
(三)考生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在规定时间内凭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或身份证、户口本)到毕业学校办理学籍档案转移手续,考生报到时学籍档案交录取学校。未录取的考生学籍档案在毕业学校留存。
六、录取工作
(一)录取工作组织
2023年我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通过西安市中招录取网络平台进行,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具体工作由区中招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录取依据
录取工作依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本人志愿。
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学业发展、身心发展、审美素养、劳动实践等5个维度;学业水平考试包括学科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上机操作考试。
1.初中毕业综合素质评价5个维度和学业评价成绩均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的考生,方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2.综合素质评价5个维度中任意2项达到b等级以上(含b等级),且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学科操作考核等级至少有2科达到b等级以上(含b等级),方具备省级标准化高中(包括省级示范高中)和重点职业高中录取资格。
3.同分数段考生数大于计划数时,筛选的依据和程序
筛选依据:四个条件两项指标及学科学业考试成绩。
(1)四个条件依次为:
①全国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的子女。
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军人子女(以下简称其他军人子女)。
③西安市引进高层次b、C类人才的子女。
④少数民族考生。
(2)两项指标依次为:
①综合素质5个维度评价结果;
②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操作考试结果。
(3)筛选程序及操作办法
首先依次比对全国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的子女、其他军人子女、西安市引进高层次b、C类人才的子女、少数民族考生四个条件。若考生具备某一条件,则依次优先录取;若前一条件比对结束还存在考生数大于计划数,则比对下一条件。
若考生四个条件比对结束后,仍存在同分数段考生数大于计划数时,则依次比对两项指标。首先比对综合素质5个维度评价结果同等级个数,若不相等则录取高等级个数多的考生;若相等则比对理化生实验和信息技术操作考试结果,若理化生实验和信息技术操作考试的4个等级中同等级个数不等,则录取高等级个数多的考生。两项指标比对中,若某项指标比对后考生数等于计划数,结束筛选,否则继续比对下一指标。
若通过以上四个条件两项指标比对后,仍存在考生数大于计划数,则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分数进行比对录取。
(三)录取步骤
录取分阶段进行,具体步骤为:
第一阶段:普通高中录取
1.艺体特长生录取
艺体特长生提前录取,录取成绩不低于招生学校统招分数线的60%。按照计划,专业课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中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完不成计划的学校不进行降分录取,剩余计划调整为统招计划录取。
2.西安市鄠邑区第一中学、西安惠安中学录取
(1)统招生录取。按照学校统招计划、考生志愿和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2)定向生录取。按照学校定向计划、考生志愿和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定向生与统招生同等对待,定向生录取成绩不低于全区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若定向招生学校在某初中学校定向生生源不足,则其所余定向计划调整为统招计划录取。
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惠安子弟报考惠安中学,可适当照顾录取。
3.西安市鄠邑区第二中学实验班(一二中合办)录取
按照学校统招计划、考生志愿和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4.西安市鄠邑区第二中学、西安市鄠邑区电厂中学、西安高新区第六高级中学(鄠邑四中)、陕西实验高级中学(民办)录取
(1)统招生录取。录取按照各校统招计划、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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