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2-06-29
6月28日,石家庄市教育考试院发布了《石家庄市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规定了招生批次与志愿设置、普通高中招生范围、民办普通高中录取办法等相关内容,具体来看↓↓↓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提升招生录取科学化、制度化、信息化水平,根据《石家庄市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22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和《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教育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教育招生改革为动力,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原则,完善规范有序、监督有力、服务高效的招生录取机制。按照有利于素质教育、有利于科学选才、有利于公平公正、有利于安全稳定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扩大学生选择权,提高人才选拔质量,提升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科学化、制度化、信息化水平。
二、报名考试
1.报名
凡具有石家庄市户籍或无石家庄市户籍但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有关政策规定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考生报名资格由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联合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高中阶段学校招录平台,凭身份证号报名。具体要求详见《石家庄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22年中考报名工作安排意见》。
2.考试
全市中考考务组织管理工作,在市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市教育考试院按照“公平、公正、科学、安全”的原则,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具体办法详见《石家庄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22年中考考务工作安排意见》。
3.阅卷与成绩发布
阅卷工作在省、市招委会领导下由市教育考试院和市教科所分工实施、负责。按照“公平、规范、科学”的基本原则,各学科严格按照省统一制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确保阅卷尺度一致。阅卷采取多评、复评等措施,保证阅卷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
阅卷、登统工作结束后,考生可登陆石家庄市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www.sjzjyksxx.com.cn,凭准考证及身份证号查询中考成绩。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申请分数复核,复核范围仅限主观题部分。考生需按规定时间到原初中学校填写《分数复核申请表》,经初中学校审核盖章后交所属县(市、区)招办。考生的分数复核工作由市教科所组织评卷专家按照评卷细则完成,结果由各县(市)区通知到考生本人。
三、计划编制与划线办法
全市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市属职业类学校的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下达;外地民办高中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协商生源地各市教育局确定;省(部)属及外市中等职业学校(含招收“3+4”本科、“3+2”和五年制高职的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由省教育考试院下达。考生可通过《石家庄市2022年中考招生简章》或市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
新华区、长安区、裕华区、桥西区、高新区普通高中学校(含驻县市直属学校)的控制分数线由市招生委员会依据有关政策和比例,结合考生生源情况研究确定;其他17个县(市、区)普通高中的控制分数线由相关县(市、区)招生委员会依据有关政策和比例,结合考生生源情况确定后,报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向社会公布。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在我市招生最低分数线不得低于22个县(市、区)生源所在地划定的普通高中控制线。
“3+4”本科、五年一贯制和“3+2”高职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招生委员会确定。
2022年,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在我市招生的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简称外地民办高中,下同)以及“3+4”本科、“3+2”和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已报名参加我市中考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的志愿填报、录取工作全部纳入“石家庄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服务平台”(简称“中招服务平台”,下同),通过“中招服务平台”统一完成计划公布、成绩发布、志愿填报、录取。录取采用自主招生和统一招生相结合的办法。
四、录取
(一)自主招生
1.县域普通高中艺术特长生自主招生、普通高中特殊班级招生(宏志班、春蕾班、山区班等)、中等职业类学校第一阶段自主招生,均在统一志愿填报录取前进行,在自主招生阶段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阶段的录取。中职学校在统一招生志愿征集结束后,仍有剩余计划的学校进行第二阶段自主招生。
2.县域普通高中艺术特长生自主招生方案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应向社会公布。原则上应参照市区特长生录取办法制定:招生范围应与学校主体招生范围一致,招生类别应与考生报考类别一致。严格按计划招生,招生分数不得低于当地县域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最低控制线。特殊班级招生执行石家庄市教育局相关文件政策。录取结果通过“中招服务平台”上传。
3.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按照《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执行。自主招生录取,须提前向社会公布录取规则,在规定时间内,学校与考生进行双向选择。中职学校第一阶段自主招生在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划定后进行。学校根据本校自主招生录取办法对有报考意向的考生实行双向选择,进行面试、审核;学校将拟录取名单上传至招录平台;考生在招录平台选定唯一一所学校及专业,打印报到通知书;考生持报到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缴纳相关费用,学校颁发录取通知书。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阶段的录取。中职学校第二阶段自主招生在统一招生结束之后,仍有缺额计划的中职学校进行第二阶段自主招生。
(二)统一招生
1.批次与志愿设置:统一招生录取分6个批次;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各1次征集志愿,依次进行。
提前批:“3+4”本科、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省属师范院校幼儿园教师公费培养计划)。设置1个学校志愿和2个专业志愿。
第一批:河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国家和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招收艺术生的专业班。分段录取:
A段:公办河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设置1个分配生志愿;
b段:河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设置1个艺术特长生或专业班志愿(考生须达到相应专业成绩合格且不得跨类填报);
C段:国家和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招收艺术生的专业班设置1个志愿(考生须达到相应专业成绩合格且不得跨类填报);
D段:河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设置6个平行志愿(考生可在统招生、中外合作办学班以及部分民办普通高中自主选择填报)。
第二批:非河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招收艺术生的专业班。分段录取:
A段:非河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设置1个艺术特长生或专业班志愿(考生须达到相应专业成绩合格且不得跨类填报);
b段: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招收艺术生的专业班设置1个志愿(考生须达到相应专业成绩合格且不得跨类填报);
C段:非河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设置6个平行志愿(考生可在统招生、中外合作办学班以及部分民办普通高中自主选择填报)。
第三批:外地民办普通高中,设置6个平行志愿。
普通高中征集志愿:公布缺额学校、缺额计划。
A段:普通高中设置1个艺术特长生或专业班志愿;
b段: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招收艺术生的专业班设置1个志愿;
C段:普通高中设置6个平行志愿。
达到普通高中控制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可自主填报,艺术考生须达到相应专业成绩合格且不得跨类填报。
第四批:“3+2”、五年制高职学校。设置6个平行志愿,每所学校限报4个专业。
第五批:中等职业学校。设置6个平行志愿,每所学校限报4个专业。
中等职业学校征集志愿:公布缺额学校、缺额计划。设置6个平行志愿,每所学校限报4个专业。未被录取的考生可自主填报。
2.投档原则与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按照批次设置、征集志愿的顺序依次进行。
提前批: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一批:根据各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填报志愿的总体情况,模拟出各学校的统招生投档分数线,然后按照各学校的招生计划,依次录取分配生、普通高中特长生和专业班、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国家和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艺术专业班、普通高中文化生。普通高中文化生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
第二批:依次录取普通高中特长生和专业班、中等职业学校艺术专业班、普通高中文化生,其中普通高中文化生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
第三批、第四批、第五批均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
征集志愿:普通高中段征集志愿,特长生和专业班仍执行原录取模式;文化生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中等职业学校段征集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
录取时,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各学校招生计划进行投档,投档比例均为1:1。如果多名考生成绩相同且投档比例超出1:1,首先根据语文、数学和英语三门学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若仍相同,则根据语文、数学两门学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如仍相同则全部投档。
3.普通高中统一招生
(1)招生范围
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县(市)属学校(含栾城区、藁城区、鹿泉区、矿区区属学校)原则上在本县(市)域内招生;市直属学校和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的区属学校在以上五区范围内招生;驻县市直属学校(正定中学、辛集中学、石家庄实验中学、石家庄第二实验中学)在除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以外的其他县(市)、区范围内招生。未经市教育局批准,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跨县域招生;新老城区招生一体化单列试点学校按照规定范围招生。单列计划试点学校:一中、二中、二中西校区、十五中、二十四中、三十八中书法生,对藁城区、栾城区、鹿泉区初中毕业生实行招生计划单列,由各区统筹使用。驻县市直属高中(正定中学、辛集中学、石家庄实验中学、石家庄第二实验中学)对新华区、桥西区、裕华区、长安区、高新区初中毕业生实行单列计划招生。
全市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全市22个县(市、区)招生。
外地民办高中学校:面向全市22个县(市、区)招生。
(2)招生原则和依据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遵循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遵守以考生中考文化成绩、专门性发展素质评价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为依据的多元结构评价制度。
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招生实行按类分批次录取。文化生实行“平行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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