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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他们的转变让人欣慰

日期:2024/11/25 9:44:05 浏览:

这个暑假,他们的转变让人欣慰时间:2023-08-10作者:来源:检察日报-未来周刊【字体:大中小】

编者按蝉鸣夏日,暑期漫长。线上线下开设暑假法治课堂、走访涉案未成年人、举办法治夏令营……未检检察官们在这个暑假格外忙碌,很多孩子也在这个暑假有了不一样的体验和收获。今天,本版特别报道几个地方检察机关的暑假普法故事和几个孩子的暑假成长经历。

近日,河南省漯河市检察院检察官利用暑期,组织辖区学生到该院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展厅参观,引导他们参加“法律抢答”“职业模拟”“AR体验”等活动,在游戏中学习法律。本报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杜浩杰 黄鑫迪摄

7月25日,天津市河西区检察院“晨曦”未检工作室检察官积极参与天津市中小学“护苗行动”,在“小曦姐姐讲故事”演播室为暑假中的孩子们讲解预防网络诈骗等法律知识。本报记者陶强 通讯员王厚涛摄

7月21日,江苏省张家港市检察院举行“闪耀青春,向光而行”检察开放日活动,检察官通过引导孩子参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组织虚拟密室逃脱、走出网瘾迷雾等沉浸式游戏,提升孩子的法治意识。本报通讯员翟晓冬 陆佳珺摄

7月22日,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检察院开展“暑期法治亲子研学营公益体验活动”。通过互动式法治小课堂、家庭教育指导专题讲座等形式,检察官为家长和孩子们提供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教育研学体验活动。本报通讯员高鹏 徐帆摄

“这是我的暑假学习计划表”

“阿姨,我现在在暑期班里学习得很开心。你看,这是我的暑假学习计划表。”8月2日,13岁的小可(化名)向上门来看望他的浙江省建德市检察院“卫蓝”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检察官汇报自己的最新情况,他说目前的新家庭让他再一次感受到了来自亲人的温暖。

很难想象,2022年10月,那时的小可还是个第二次面临被抛弃的孩子。原来,小可出生后即被养父母领养,4岁时养父母离异,他就跟随养母生活。8岁那年,养母患病去世,养父也已再婚生育。最终,养父将小可寄养到其养母生前好友周阿姨家,并承诺每年支付20万元的抚养费。但是,此后养父再无音讯,抚养费也未曾支付过。就这样,小可在周阿姨家生活了四年。

2022年9月,小可向法院起诉养父追索抚养费,并要求对方履行抚养义务。通过未成年人保护线索移送机制,建德市检察院第一时间与法院沟通了解小可的情况,并对小可进行走访。

检察官与小可初次见面时,他一直低着头,安静地坐在调解桌边,听大人们讨论他未来的去处。由于养父一直没有按照约定支付抚养费,周阿姨不愿意继续抚养小可。

在与小可接触几次后,检察官发现他比同龄孩子表现得懂事很多。同时,检察官也能感受到小可在言语间小心翼翼的试探,及整个人充满的不安全感。随后,检察官给小可安排了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咨询。在心理咨询师第四次与小可交谈时,小可突然崩溃大哭,他说:“为什么我是没人要的小孩,我究竟在哪里才能有一个家?”多年积攒的委屈和伤心混合着泪水宣泄而出,那一刻,小可紧闭的心门终于打开了。

经过一段时间的心理疏导,小可的状态明显改善,但问题仍需从根源予以解决。小可的养父长期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可以依法支持起诉,撤销他的监护权。

由谁抚养小可最有利于孩子成长?建德市检察院会同民政、妇联等部门进行评估,在征求小可的意见后,决定先为小可与养父解除收养关系,再由民政部门担任小可的监护人,为他挑选合适的寄养家庭,并通过每月固定发放生活保障金、签订寄养协议的方式,最大程度上保障小可的权益。今年6月,在检察机关支持起诉下,法院依法变更了小可的抚养权。

在多方努力下,小可找到了新的寄养家庭。案子虽然审结了,但检察官对小可的跟踪帮助远远没有停止。建德市检察院与杭州市检察院两级联动,为小可申请了司法救助金。今年7月,救助金已打入小可的专属银行账号中,作为小可的成长基金。同时,该院多次协同法院、民政、妇联等单位召开联席座谈会议,商讨小可生活、学习保障情况,确保为小可提供一个健康安全的成长环境。

看见小可制定的暑假学习计划表上,每一项计划都安排得井井有条,检察官忍不住在心里默默地说:“小可,你可以的!加油!”

(本报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金婷)

贴心打工少年

夏日傍晚,重庆市长寿区某烤鱼店内,服务员小陈(化名)在厨房与大厅餐桌之间来来回回,热情的笑容、细心的服务令顾客们都忍不住投去赞赏的目光。

小陈告诉记者:“我就是想趁着暑假空闲打打临工,为家里减轻点负担。”但是,去年他还是一个跟父亲关系紧张的涉案少年。短短一年时间内,他为何转变如此之大?

“爸爸脾气大,我不想待在家里受气,所以经常和社会上认识的朋友出去耍。”2022年,小陈因参与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获。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办案检察官得知小陈自幼与爷爷一起生活,案发前不久刚刚被父亲接回身边,长时间的疏离让他和父亲时常发生矛盾,他也因此在外结交了不良朋友,被拉到错误的道路。

“案发时小陈为15周岁,虽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构成犯罪,但他存在一定的认知偏差,如果不及时干预矫治,对其成长极为不利。”为此,长寿区检察院决定对小陈开展临界预防。考虑到小陈平时缺少心理疏导和亲情陪伴,为达到最佳矫治效果,该院引入专业司法社工参与帮教,并辅助定制了一对一的个性化帮教方案。

“你不用紧张,我们之间以朋友相处,今后有什么困难都可以和我倾诉。”在实地走访小陈的家庭后,司法社工经专业评估认为,家庭教育缺失、长期压抑的负面情绪是诱使小陈走上歧路的重要因素。为此,司法社工、检察官多次与小陈进行线上线下交流,帮助他缓解内心的压力。同时,小陈与父亲在家中接受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双方卸下心防,将长期埋藏在心中的想法表达出来,亲子关系得到极大改善。

在得知小陈即将中考,压力较大后,司法社工还协助他制定新学期的学习生活计划,督促小陈以严格的计划提升自律能力。帮教结束时,小陈告诉检察官,这名司法社工已经成为他生命中亦师亦友的角色。“我不会辜负你和社工哥哥的期望,未来一定会成为对社会有益的人。”小陈笃定地说。

帮教任务计划表、管护帮教协议、心理辅导个案报告、临界预防服务记录表……在司法社工的协助下,检察官用一份份翔实的帮教资料,记录了小陈从一个涉案未成年人到阳光少年的蜕变过程。近日,检察官专门到小陈打工的烤鱼店,了解他现在的情况。看见文章开头的一幕,检察官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

像小陈一样,人生发生巨大变化的孩子在长寿区检察院办理的涉未成年人案件中还有很多。近年来,该院依据“教育、感化、挽救”的办案方针,将有违法犯罪行为但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纳入临界预防帮教范畴,依据涉嫌违法犯罪次数和严重程度,通过分类教育、个别指导、情感沟通、行为矫治、定期参加社会服务活动等方式开展帮教,并对罪错未成年人实行分级预警,将重点关注和特别关注的未成年人纳入网格化监管,安排专人跟踪帮教,由“检察官+司法社工”共同做好罪错未成年人的临界预防工作。

此外,长寿区检察院还与区教委、区妇联、团区委、区关工委等部门共同组建了家庭教育指导站,与某学校共建观护帮教基地,为自愿前往的涉案未成年人提供文化课学习、劳动技能培训等高质量课程,帮助他们培养良好习惯和正确的价值观,以便更好回归社会。据统计,2022年以来,该院共对30余名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开展临界预防工作,为守护辖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了一片法治的蓝天。

(本报记者张博 通讯员李瑞丰)

父子一同参加“全城夜跑”

夏夜。江苏扬中,800余名公益爱好者组成36支队伍,从扬中奥体中心出发,为了公益筹款和传递关爱激情开跑。14岁的小安(化名)和爸爸也参加了这场特殊的“全城夜跑”活动。他们相互勉励,共同跑完了5.2公里的路程。跑过终点的那一刻,小安激动地抱住爸爸说:“爸爸,我们成功了!”

扬中市检察院检察官王樱在电话回访时,得知了小安和爸爸一起参加“全城夜跑”活动的事情。电话那头,小安无比满足地告诉检察官:“以前我看到同学的父母带他们参加活动很羡慕,现在爸爸也能陪我了,还经常回来照顾我和外婆。”

“孩子的父母常年不在家,也联系不上,家里只有孩子与患病的外祖母相依为命,每月靠政府救济过日子。由于缺乏父母的管护,孩子经常逃学,还扬言要跳楼。”2021年11月,扬中市民政部门、某村委会向扬中市检察院移送了此案线索,希望检察院共同解决小安的监护困境。

王樱第一时间联系了村委会工作人员,前往小安家中了解情况。“孩子的妈妈有智力残疾,他的爸爸做生意欠下一笔债,2016年两人就外出打工了。刚离家的时候,他们还会过问孩子的情况,后来就没了消息。”在简陋的拆迁安置房中,小安的外祖母告诉王樱自家的情况。

“我的事不需要你们管,爸妈都不要我了,学习成绩再好给谁看。”面对检察官的来访,小安表现出极大的抵触。

针对走访中了解到的情况,王樱立即着手开展监护监督工作,并通过公安机关查询小安父母的信息。经调查,小安的母亲于2020年12月购买了去四川某地的车票,之后便彻底失去了行踪轨迹;自2019年起,小安的父亲汪某在江苏省丹阳市做铝合金门窗生意,每月有四五千元的收入,却一直不与家人联络。

扬中市检察院对汪某涉嫌遗弃罪线索依法开展立案监督,随后根据与妇联、民政、关工委等11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建立未成年人监护监督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合作机制的意见》,对小安进行临时监护和保护救助,从经济支持、定时联络、定期回访等方面确保小安生活有照料、安全有保障。

2022年5月,公安机关对汪某以涉嫌遗弃罪立案。“孩子妈妈的精神状态十分不稳定,我们总是争吵不断,生活的不顺让我迫切地想要逃离,也忽略了孩子。”汪某到案后十分后悔。鉴于汪某认罪态度较好,承诺每月支付小安抚养费,公安机关决定对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2022年6月,根据妇联、民政部门工作人员会同监护监督员对汪某监护能力作出的综合评估报告,扬中市检察院对汪某进行训诫,并制发了督促监护令,责令其定期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师一对一的帮助。2022年10月,公安机关将汪某涉嫌遗弃罪一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王樱再次来到小安家回访,就是否撤销汪某的监护权问询小安和其外祖母的意见。

“我听懂了你们说的撤销监护权的意思,但说实话,现在我看到了娃儿爸爸发生的明显转变。娃儿现在才13岁,如果他爸爸能继续保持这种状态,我还是希望娃儿能够继续跟他爸爸生活的。”小安的外祖母坦诚道。

相关职能单位经会商,一致认为汪某在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后能自觉落实督促监护令,监护意愿及行为有了明显改变,决定暂不撤销汪某的监护权,同时设置观察期,继续监督汪某落实家庭监护责任。

2022年12月,扬中市检察院以涉嫌遗弃罪对汪某提起公诉。同月,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量刑建议,以遗弃罪判处汪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由于小安和汪某的亲子关系得到有效改善,扬中市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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