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0-06-02
达拉特旗2020年秋季
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中小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及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现根据我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新生入学范围
幼升小:达拉特旗居住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2014年8月31日),且未在小学建立学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小升初:达拉特旗的小学毕业生和迁居达拉特旗的2020年小学毕业生。
二、学位类型及分配方式
(一)学位类型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信息和监护人住房信息等,我旗将新生学位划分为5个类型。
学位1:达拉特旗户籍且监护人在树林召镇区内自购(建)房居住。
学位2:非达拉特旗户籍但监护人在树林召镇区内自购(建)房居住。
学位3:达拉特旗户籍在树林召镇区内租房居住。
学位4:非达拉特旗户籍在树林召镇区内租房居住。
学位5:一是提供虚假资料、虚假证明或注册信息错误的新生;二是2019年秋季注册但未入学或已入学而自行退学的新生;三是已注册,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或拍照上传审核资料的新生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手续的新生。属于本学位的新生将由教体局随机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二)分配方式
按照学位类型1-5依次分配,每一批次学位的注册人数超过计划招生人数,且在该校招生区域无法合理调整的情况下,采取电脑摇号入学。凡通过电脑摇号未进入该学校的新生则通过摇号安排到本招生片区内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招生片区划分见附件1)。电脑摇号在纪检、媒体、家长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分配时房屋产权规划用途住宅优先于公寓,如果不能全部解决,以公寓注册的新生实行电脑摇号入学,还不能解决的,采取多校划片方式,即同一小区新生通过摇号分配到几个学校。
三、新生入学流程
(一)新生网上注册及电子资料上传时间
1.注册时间:
(1)开网时间:2020年6月6日08:00时。
(2)关网时间:2020年6月12日18:00时。
2.新生注册:
网址:“鄂尔多斯教育在线”
http://www.erdosedu.com//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
3.资料网上审核:
注册结束后,新生家长还需同时拍照上传所有的“入城镇中小学所需资料”,以备各部门审核。上传资料一定要齐全,且拍照一定要清晰。
拍照上传流程:关注“达拉特旗教体局”官方微信平台(二维码见附件3)/微服务(左下角)/新生资料上传/输入新生身份证号/分类并按要求上传对应的资料照片或特殊情况说明等。
4.提示:一是家长要学习《达拉特旗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实施方案》《2020年新生入学注册系统培训视频》,熟悉《达拉特旗镇区示意图》;二是注册系统每生只允许注册一次,请正确选择“报名旗区”和“报名学段”;三是“实际居住地信息”一定要与《2020年达旗镇区新生居住地址信息核对表》一致,严禁选择“其他”;四是注册结束后要打印“2020年鄂尔多斯市中小学新生入学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信息登记表”)留存;五是注册期间内如有修改,必须重新打印信息登记表,重新拍照上传变更的资料。
(二)达拉特旗在园在校新生的资料审核
1.注册结束后,新生所在幼儿园(小学)先对新生资料进行初审。主要审核纸质“信息登记表”与网上注册“数据时间”是否一致,新生学位是否正确,原件资料与上传的拍照资料是否一致,上传资料的类别是否齐全、是否完整,上传资料照片是否清晰。审核时间和其他事宜由新生所在幼儿园或学校自行安排。
2.教体局会同公安局、房屋征收与房产交易管理中心、不动产中心、拆迁办、移民办、棚改办、自然资源局、公证处、残联、民政局、各街道(村)社区(社)、各幼儿园中小学等对新生注册的资料进行网上审核。
3.处理各部门审核过程出现的问题。
(三)非达拉特旗在园在校新生的资料审核
审核时间:2020年8月3日至8月5日。
审核地点:行政综合办公大楼二楼学生资助大厅(法院西南融媒体中心)。
审核提示:非达拉特旗在园在校新生所提供的审核资料与达拉特旗在园在校新生相同,“小升初”新生还需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学籍表。
(四)招生区域的划分
根据我旗镇区注册新生居住分布情况,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教育部免试相对就近入学的政策,统筹合理划片。
(五)新生的分配结果查询和报到
1.摇号分配时间:2020年8月28日
2.分配结果查询时间:
幼升小:2020年8月31日
小升初:2020年9月2日
查询网址:“达拉特旗教体局”官方微信平台(二维码见附件3)/微服务(左下角)/划片招生结果查询
咨询地点:行政综合办公大楼二楼学生资助大厅。
3.报到时间:2020年9月3日
新生家长持信息登记表和户口本务必于报到时间当日到录取学校报到,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4.阳光分班:
时间:2020年9月5日
新生分班统一使用市教育体育局“阳光分班”系统进行,具体的阳光分班操作由各学校按市、旗两级有关规定要求组织实施。阳光分班前,学校根据任课教师业务水平、个性特长、年龄结构、性别比例及综合素质等因素,组建“班级教学组”,提前录入“阳光分班”系统,并在学校公示栏或学校网站将“班级教学组”中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严禁各学校在组建新生班级时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阳光分班”坚持公开、公正、阳光、透明的原则,公布分班方案,公开分班过程,公示分班结果。阳光分班过程要求校长、班主任、科任教师、学生、家长及新闻媒体全程参与,分班过程全程录像。
新生必须参加“阳光分班”,否则小学无法建学籍,初中中考时不能享受分招政策。
四、入城镇中小学所需资料
(一)基本资料(学位1-4提供)
1.适龄儿童少年和监护人的线装户口本。如果新生的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上,房屋产权人与新生也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的结婚证;如果监护人(即房屋产权人)不是新生的父母,需提供房屋产权人的户口本及与新生的关系证明材料。
2.“幼升小”提供新生的预防接种证或健康检查卡。
(二)住房资料
1.自购(建)房(学位1、2提供)
(1)提供2019年9月至2020年5月期间水费、电费、天然气费、供暖费、有线电视费等缴费单据原件任选三项各一张。
(2)提供不动产证、房产证、土地证、网签合同、公租房合同、廉租房合同、移民安置房证明、宅基地证明、自建房审批证明、法院判决书等房屋产权证件其中之一原件(网签合同还需购房交款票据原件)。
关于房屋产权证件的补充说明:
——自购(建)房的商业用房不得用于登记。
——以单位名义集体购房需提供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盖章的原始登记表(或花名册),本人购房收款单据、购房合同及其他缴费单据原件。
——房屋产权证件在银行(或其他相关部门)抵押,且无网签合同者,提供加盖房产管理部门公章的证明,近三个月的盖章的银行还款流水记录原件。
——拆迁安置房、移民安置房或棚户区改造,提供拆迁协议、安置卡或购房审批表及拆迁、安置等单位的证明,交款单据原件。
——公租房提供与房管局住房保障科签订的租房合同原件。
——自建类房,提供宅基地证明及批复文件原件。
——用车库、毛坯房、未入住房、产权共有房(未超50%)进行注册的,虽有产权证件,但均按租房对待。
——新购但未网签的二手房,即使有协议或公证书,也按租房对待。
——新生及父母与爷爷奶奶(或姥爷姥姥)在一起居住,房屋产权属爷爷奶奶(或姥爷姥姥),提供三代合户的户口本(新生首次落户就在该户)、新生父亲(使用爷爷奶奶的房产)或母亲(使用姥爷姥姥的房产)的独生子女证、新生父母在镇区内的无房证明。注册时还需在“其他说明”中注明。新生分配时,在区域内学位1和2未满学校招生计划的情况下予以优先考虑。
2.租房(学位3、4提供)
(1)租房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日之前。
(2)提供房主的房屋产权证件原件和租房协议。
(3)学位3提供加盖村或社区公章的“内蒙古自治区全员人口信息登记卡”;学位4提供“居住证”。
五、补充说明
(一)招生工作按照家长注册和提供的资料,分配入学学校。招生结果公布后,不再受理家长提供的另一处居住信息。
(二)符合入学年龄的适龄儿童少年,由于身体或其他原因不能正常入一年级,填写“缓学申请表”,经教育体育局批准后可推迟一年入学,但一经注册必须入学,否则下一年按学位5对待。
(三)盲(低视力)、聋、哑及中重度智力残疾儿童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轻度智力或肢体残疾儿童可到普通小学随班就读。
(四)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或一至四级伤残警察和消防人员子女、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公安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援鄂抗疫医护人员子女,按照相关审批程序予以优待。凡符合优待政策的监护人需在注册期间内提供并上传有效证件,且在信息登记表“其他说明”中注明,经教体局审核通过后根据实际统筹安排入学。
(五)本着自愿的原则,响沙湾伏羲学校一年级和蒙古族学校蒙语授课一年级,提前报名,报满为止。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5日
报名地点:响沙湾伏羲学校和蒙古族学校
联系人:刘老师13847975145(响沙湾伏羲学校)
任老师15047380027(蒙古族学校小学)
王老师18147817775(蒙古族学校中学)
(六)从2018年开始,同一房屋产权不分学段,六年内只对应一个就读学位,即六年一房一学位(非独生子女除外),租房不占用房屋产权人的学位。
(七)信息登记表中提供的两个联系电话不得重复,并保证畅通。此外,家长要积极配合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