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6-15
6月20日至22日,我市十二万余学子将走进中考录取计分科目笔试考场。市招考办温馨提示各位考生:
一、科学备考
(一)加强健康管理。提高个人健康意识,做好自我约束与防护,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做好考前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等身体异常状况,应及时就医。新冠病毒抗原或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考生、患其他传染病考生、咳嗽等症状明显影响他人的考生,由考点安排在备用考场进行考试。
(二)科学调整状态。注意合理膳食,确保营养均衡,切勿盲目猛补“营养餐”;保证充足睡眠,保持适量运动,调节作息时间,调整每日大脑兴奋时间段与考试安排表同频;保持平稳心态,避免“考前焦虑”,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参加考试。
(三)踩准考点信息。6月15日起,各区招考办、初中学校和考生均可在中考服务平台查询考试编排和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个人信息、考试时间、考点名称和地址。考生可在6月19日下午15:00至16:00到考点现场踩点,也可在中考服务平台进行“云踩点”,请提前熟悉赴考路线,测算出赴考所需时间以及最佳赴考路线和交通工具。
(四)备好考试用品。除身份证和准考证外,考生还须提前准备好黑色字迹的钢笔或圆珠笔、2b铅笔、直尺、圆规、三角板、量角器、橡皮擦等考试用品,并用透明文具盒(袋)装好。考生赴考时不携带手机、无线耳机、电话手表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可佩戴不具备电子存储通信功能的机械表或石英表参加考试;尽量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等。
(五)关注天气变化。我市已进入“龙舟水”季节,请考生和家长们留意考试期间天气变化,备好衣物及雨具,按预定路线赴考。我市中考考场配有空调,考生须注意保暖,以防着凉导致感冒、发烧等情况发生,建议考生赴考时准备一件薄外套,以备不时之需。
二、遵章守纪
(六)凭证按时赴考。考生须带齐准考证和身份证适当提前出发赴考,防止因交通堵塞、暴雨等原因误考。如果赴考途中发现漏带或丢失证件,请及时向班主任或考点工作人员求助,不要自行折返寻取,以免耽误考试时间。每科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家长如要接送考生,应服从公安和考点工作人员管理,避免考点门口人群聚集。
(七)从容规范作答。考生须在答题卡上规定的地方准确填写自己的考生号和姓名、粘贴条形码,切勿在答题卡其他地方做任何标记。要严格按要求在答题卡指定答题区域用黑色字迹的钢笔、圆珠笔和2b铅笔答题或填涂、作图,答题卡上禁止使用涂改液、改正纸、改正带,不按规定要求作答和写在草稿纸或试卷上的答案无效。考试过程中如有疑问,及时举手询问,监考人员予以当众答复,但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监考人员将不予答复。
(八)遵守考试指令。须听清各项考试指令,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笔,双手放下,继续答题将按考试违纪处理。物理、道德与法治科目不得提前交卷,交卷后须留在座位上安静等待合考下一科开考;其他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起方可交卷离开考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三、诚信应考
(九)严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遵守纪律、杜绝作弊是每名考生应尽的义务,切勿因小失大、抱憾终身。考生须熟悉《广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守则》内容,自觉服从监考员和其他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及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秩序。
(十)禁带违禁物品。进入考场时,考生须配合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检查是否携带违禁物品,所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统一放置于考点物品存放处。考生严禁携带具有无线通信功能的设备(如手机、无线耳机、智能手表、运动手环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考试相关资料(含有字迹的纸张、上一场次考试资料等)、不透明的文具盒(袋、套)、不透明水杯(含饮料)等物品进入考场。如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违禁物品,将按考试作弊处理。
(十一)增强防范意识。考生和家长要提高警惕,不要相信提供“助考”,提前取得“试题”等虚假信息;切勿轻信任何所谓“学校”招生信息和录取分数的“小道消息”“内部消息”;切勿轻信所谓的花钱买“计划外指标”和助学金;保持冷静理性和独立判断,增强辨别网络不实信息和谣言能力,远离“标题党”。考生和家长若收到或发现可疑信息和人员,请及时向有关部门、学校核实,谨防被骗,并积极配合营造和共同维护风清气正的网络舆论环境。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请广大考生放松心态、从容应考,发挥自己最佳水平。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附件:
1.广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守则
2.广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计分科目笔试时间安排表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11日
附件1
广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考生守则
一、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和必要的文具参加考试,如铅笔、钢笔、圆珠笔、直尺、圆规、三角板、量角器、橡皮擦。每个时段开考前45分钟(规模较大考点可提前至60分钟)起,考生有序进入考点,须刷脸核验身份,核查准考证和身份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在开考前30分钟进入指定考场,自觉接受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检查是否携带违禁物品。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无线耳机、智能手表、运动手环)、计算器、电子记事本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考场内不得相互借用文具。
二、考生在每科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考点、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起方可交卷离开考场。物理、道德与法治科目不得提前交卷,交卷后须留在座位上安静等待合考下一科开考。考试期间,考生除因突发疾病经主考同意或交卷两种情况可离开考场外,不得以其他理由离开考场(如确因身体不适需要上厕所,报告监考员,待监考员报告主考同意后,由考点安排工作人员陪同)。
三、考生对号入座后,须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查对。
四、考生必须在答题卡上规定的地方填写自己的考生号和姓名、粘贴条形码,不得在答题卡其他地方做任何标记。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答题。
六、必须在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题。要严格按要求在答题卡上用黑色字迹的钢笔、圆珠笔和铅笔答题或填涂,答题卡上禁止使用涂改液、改正纸、改正带,不按规定要求作答和写在草稿纸或试卷上的答案无效。
七、考生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缺页、空白等问题时可举手询问,监考员予以当众答复;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八、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在考场外逗留。
九、考试中,不准旁窥、交头接耳、打手势、作暗号,不准夹带、偷看、换卷、冒名顶替、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答题卡。交卷后,不得在考点逗留、谈论。
十、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把试卷和答题卡分别按页码顺序整理好,反放在桌面上,待监考员回收点齐后,有秩序地离开考场。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均不准带走。
十一、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自觉服从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管理人员正常工作。对于违反纪律者和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该科考试成绩等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威胁监考人员人身安全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