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各初中学校按照市教委的要求,加强对初中毕业年级学生的管理,不得提前分流学生,要采取措施保证符合2023年中招报名条件的学生参加中招报名和学业考试。正确引导学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填报志愿。充分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定学生报考学校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
(四)各招生学校的招生简章、招生方案、招生宣传材料等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并由学校承担相应的责任。无专业限制的招生学校不得自行设置体检规定和男女性别比例。中职学校根据专业要求设置的专业体检规定,必须为确实影响学生学习和未来升学就业的要求,且必须要有设置依据。一般专业不建议设定学生报考要求,不对身体条件作限制。
(五)区智慧教考中心以及各招生学校必须按《若干意见》中“2023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公布公示内容”适时在“上海嘉定-教育频道”对外公布有关信息。
(六)若受不确定因素影响,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相关工作需调整的,将另行通知。
附件:
1.2023年上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特殊教育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安排
2.2023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日程表
3.2023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政策性照顾加分及同分优待项目一览表
4.初三学生材料袋基本资料清单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2023年4月13日
附件1:
2023年上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特殊教育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安排
(一)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5月13日(星期六)
5月14日(星期日)
以准考证时间为准,每场10分钟
外语听说测试
以准考证时间为准,每场15分钟
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
6月17日(星期六)
9:00-10:40
语文
14:00-16:00
综合测试笔试
(物理、化学、跨学科案例分析)
6月18日(星期日)
9:00-10:30
外语笔试
(8:55—9:00为听力试音时间)
14:00-15:40
数学
6月19日(星期一)
9:00-9:40
道德与法治
14:00-14:40
历史
备注:以上考试安排若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二)2023年特殊教育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对象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视力残疾学生
6月17日(星期六)
9:00-11:30
语文
14:00-16:30
物理、化学合卷
6月18日(星期日)
9:00-11:30
英语
14:00-16:30
数学
听力残疾学生
6月17日(星期六)
9:00-11:00
语文
14:00-15:30
数学
备注:
1.以上考试安排若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2.学校自行组织考试的科目由学校另行通知。
3.智力、肢体和精神残疾学生升入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学校采取综合评估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2:
2023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日程表
序号
时间
工作内容
1
5月13-14日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说测试
2
5月13-14日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实验操作考试
3
5月下旬
市教育考试院及各招生学校公布高中阶段学校自主招生计划和方案、名额分配到区招生计划;
区教育考试中心公布名额分配到校招生计划
4
5月31日前
学生申请政策性照顾加分
5
6月17-19日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6
6月20-21日
高中自主招生学校校园开放日报名
7
6月20-29日
中职校自主招生面试或专业测试
8
6月21-25日
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和统一招生录取志愿网上填报
9
6月23-24日
高中自主招生学校组织校园开放日
10
6月26-27日
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和统一招生录取志愿书面确认
11
6月26-27日
报考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学校和中职特教班的学生填报志愿并确认
12
7月2-3日
中招自主招生录取(含高中自主招生;市级优秀体育学生、艺术骨干学生自主招生;中职校自主招生)志愿和随迁子女招生录取志愿网上填报
13
7月4日
中招自主招生录取志愿和随迁子女招生录取志愿书面确认
14
7月上旬
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学校入学综合评估
15
7月7-8日
高中学校组织自主招生综合测试(含市级优秀体育学生、艺术骨干学生和国际课程班自主招生)
16
7月10日
高中学校自主招生预录取签约(含市级优秀体育学生、艺术骨干学生自主招生)
17
7月10-11日
国际课程班自主招生预录取签约
18
7月11-17日
市教育考试院、区教育考试中心和招生学校公布高中学校自主招生预录取学生名单
19
7月16日
市教育考试院发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市教育考试院公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各类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20
7月17-18日
成绩复核申请
21
7月19日
成绩复核反馈
22
7月20日
市教育考试院公布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正式录取名单
23
7月21日
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中职校自主招生录取各专业最低分数线(中本贯通、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贯通)并开通中职校自主招生录取结果查询;
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中职校招收随迁子女录取各专业(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贯通)最低分数线并开通随迁子女录取结果查询,公布有缺额计划的招生学校
24
7月23日
市教育考试院开通高中学校名额分配到区、到校录取结果查询;
市教育考试院公布各高中学校名额分配到区、到校录取分数线
25
7月26日
市教育考试院公布民办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26
7月26-27日
区教育考试中心进行统一招生批次投档、录取;
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学校和中职特教班区级学校志愿投档、录取
27
7月28日
区教育考试中心公布各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开通统一招生录取结果查询;
高中学校开始发放录取通知书
28
7月28-30日
高中阶段学校征求志愿录取;
民办高中国际课程班补录取
备注:以上招生日程若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附件3:
2023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政策性照顾加分及同分优待项目一览表
编号
政策性照顾条件
证明单位
分值
1
烈士子女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分
2
现役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军人子女;现役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子女;现役西藏自治区部队军人子女;现役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军人子女
上海警备区政治工作局
20分
3
现役作战部队军人子女;现役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或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现役军人子女
上海警备区政治工作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10分
4
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驻边远艰苦地区等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10分
5
全国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的子女;因公牺牲的公安民警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的公安民警的子女
省级公安机关
10分
6
归侨青少年、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
户口所在区侨务部门
5分
7
少数民族学生
学生提供户口簿原件(16周岁以上学生须出示身份
证原件)
5分
8
台湾省学生
初中就读学校所在区台办
5分
9
来本市落户的留学回国人员的随归子女,或持有效期一年及以上《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的留学人员的随归子女,在国外连续生活满5年以上,并在国内语言文字适应期(3年)内的学生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留学人员工作处
5分
10
除上述第2、3、4类以外其他现役军人子女和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上海警备区政治工作局、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
同分优待
注:1.上述照顾项目不可累计。其中,现役军人子女和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政策性照顾加分对象由相关部门统一公示;其他加分对象须经市、区、学校三级公示。
2.同分优待的照顾对象在名额分配综合评价综合录取以及统一招生录取批次时均可享受照顾政策。
附件4:
初三学生材料袋基本资料清单
1.2023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考试信息确认表(或2023年上海市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信息表)
2.报名材料复印件(如本市户口簿、《上海市居住证》等)
3.2023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和统一招生录取志愿表(或2023年上海市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表)
4.初三学生登记表(外省市返沪生如无毕业生登记表,必须有初中三年的学籍卡原件)
5.上海市儿童预防接种记录卡
6.非上海市户籍学生须附非上海市户籍学生报考本市高中阶段学校审核表
7.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学生须附有关证明
8.团员需附入团志愿书
9.残疾学生报考特教学业水平考试及合理便利申请表及告知书
10.残疾学生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及告知书
11.残疾诊断报告
12.残疾人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