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上午,吉林省教育厅召开中考工作会议,对2009年中考及高中招生工作进行了布置。
本次中考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将于6月27日至6月30日进行,全省统一命题。凡取得初中毕业证书和报考高级中等学校者,均需参加。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和化学合卷,思想品德和历史合卷,为2009年考试科目。语文(包括朝语文、汉语、蒙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满分各120分,物理和化学合卷满分120分(其中物理70分、化学50分),思想品德和历史合卷满分120分(其中思想品德、历史各60分);思想品德和历史合卷实行开卷考试;学业考试各科总分满分为600分。
2009年吉林省具有初中毕业年级正式学籍和报考高中段各类学校资格者,均可报名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应届毕业生可兼报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含3+2专科高职)。往届毕业生只可报考一般高中、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5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实行3+2学制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师分院。少数民族考生可报考当地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可用本民族文字答卷。身有残疾的考生,与其他考生同等对待。
报考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加5分,省级三好(优秀)学生加3分。学习日、俄语的考生报考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可降低5分录取。港澳同胞、台湾省籍同胞和华侨、归侨子女,降低5分录取。吉林省内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的优待,按吉林省民政厅、吉林省教育厅和吉林省军区政治部转发的民政部、教育部、总政治部规定执行。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普通高中(不含少数民族高中),按吉林省有关文件规定给予加分照顾,加分幅度由市(州)政府确定。对见义勇为模范本人或子女的照顾,按照吉林省人大常委会有关规定执行。对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及子女,在升学中给予加分照顾,革命烈士子女降20分录取;获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子女,降10分录取。(记者姜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