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6-02
2日,记者从香坊区人民政府网站获悉,为规范香坊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平稳、有序、安全地完成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结合香坊区实际,正式公布香坊区教育局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今年继续在风华小学、中山路小学、王兆新村小学、工农兵小学、电工小学五所学校实行学位锁定。德强学校、剑桥三中、荣智学校、东方红中学、香远中学、德强小学、剑桥小学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网上报名将从6月12日开始进行。
房产证的所有权人为“四老”不属于“两个一致”
香坊区公办小学实行按学区就近入学。公办小学校招收香坊区教育局公布的招生范围内和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不得跨学区招生。适龄儿童入学报名时,应提交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的户口簿、住宅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证等证件。适龄儿童在学区学校入学,遵循“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主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与住宅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证一致(住宅产权人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严格执行购房落户需满两年的入学政策。“大校额”学校严格执行“两个一致”且购房落户满两年的入学政策。不符合“两个一致”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区教育局依次按照房产、户籍、随迁子女的顺序,根据学位并结合实际情况以区域均衡发展为目标,相对就近统筹安置入学。
香坊区严格执行哈尔滨市教育局招生文件中“两个一致”,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指适龄儿童父母,如果法定监护人发生变更需提供相关手续。住宅房产证(公有产权住宅承租证)的所有权人为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夫妻共有的、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共有的、适龄儿童本人单独所有的可视为“两个一致”。住宅房产证(公有产权住宅承租证)的所有权人为“四老”(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的、集体户口和产权不足100%的住宅不属于“两个一致”。
五所学校继续实行学位锁定
今年,继续在风华小学、中山路小学、王兆新村小学、工农兵小学、电工小学五所学校实行学位锁定。适龄儿童从登记入学当年起至五年级毕业所居住的学区住宅,原则上五年内只提供一个入学学位,即五年之内不能再作为其他适龄儿童入本学区学校的依据(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如果该住宅有其他适龄儿童入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适龄儿童小学毕业或转学后,该房产解锁,如再有适龄儿童凭此套房产入学,从该儿童入学重新锁定。新生报名时填报的学区住宅通过“哈尔滨市义务教育学校住宅锁定查询系统”进行锁定,锁定的起止时间从该住宅有适龄儿童入学开始计算,到该生小学毕业的时间结束。适龄儿童在新生报名入学时填报的学区住宅通过“哈尔滨市义务教育学校住宅锁定查询系统”锁定后,在小学期间学区内换房,原房产虽已出售但仍继续锁定。
回户口所在地初中就读和俄语班招生的注意事项
香坊区初中招生对象为具有香坊区常住户口或在香坊区实际居住且符合在香坊区就读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实行对口招生,即公办初中招收香坊区教育局指定的对口小学毕业生和统筹安排的小学毕业生。从2018年小学入学新生年级开始,学位充足的初中学校,执行对口直升政策;学位紧张的初中学校,只有符合“两个一致”的小学毕业生方可直升对口初中,其他情况由区教育局根据户口(居住证)和学位情况相对就近统筹安置入学。
回户口所在地初中就读的需注意户口在香坊区但在其他区、县(市)(户口变迁等情况)就读的小学生,小学毕业后可以返回香坊区就读初中,也可按照就读小学所在区、县(市)初中招生政策在就读小学所在区、县(市)升入初中。户口在香坊区的民办小学毕业生可以回香坊区公办初中就读。户口在香坊区的民族小学毕业生,不再就读民族初中的,可以回香坊区就读公办初中。户口在香坊区但在外地就读的(外地返乡)小学毕业生,可以返回香坊区就读公办初中。公办小学、民办小学、民族小学、外地返乡小学毕业生,要求回香坊区公办初中就读的,应分别向毕业公办小学、毕业民办小学、毕业民族小学户口所在区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填报回户口所在区、县(市)就读初中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哈尔滨市第39中学校的俄语班在全市范围内(不含哈尔滨市松北区对青山镇第一中学校、哈尔滨市松北区乐业镇第一中学校对口小学应届毕业生)招生。哈尔滨市文府中学暂停在香坊区内招收俄语生。志愿到初中俄语班学习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允许招收俄语班的学校报名。报名人数超过俄语班招生计划数时,学校采用电脑派位方式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俄语班招生在7月10日前完成。俄语班招生结束后由学校填写招生名册,经区教育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备案,统一提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