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7-20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公安部网安局部署开展为期100天的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总体部署,亳州市公安机关持续加大对网络谣言的打击整治力度,依法查处一批网上故意制造传播谣言的违法行为,全力营造清朗网络环境。
谣言一
发布涉灵璧渔沟中学不实信息
2022年12月11日,侯某(男,53岁,涡阳县人)在明知官方通告的情况下,仍虚构事实,发布涉及灵璧渔沟中学不实信息。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侯某处以行政处罚。
谣言二
“原地找没意义,蒙城失踪的爷孙二人早被人弄走了”
2023年4月14日,丁某某(女,49岁,蒙城县人)为博取关注,在网上发布“原地找没意义,蒙城失踪的爷孙二人早被人弄走了”等虚假信息,引发网友关注。后经查实系谣言。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丁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谣言三
“涡阳一酒业开业活动酿悲剧”
2023年4月16日,王某(男,39岁,涡阳县人)为博取流量,将“宿州一杂技演员发生事故死亡”相关视频,故意添加、发布“涡阳一酒业开业活动酿悲剧”的虚假信息。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王某处以行政处罚。
谣言四
“涡阳三桥跳河女子是约死引起”
2023年6月2日,张某(女,49岁,涡阳县人)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在网上发布“涡阳三桥跳河女子是约死引起”的虚假信息,引发网友关注。后经查实系谣言。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张某处以行政处罚。
谣言五
“一中考学生跳河”
2023年6月17日,刘某某(女,41岁,涡阳县人)在未经查证的情况下,发布一人跳河视频,并称跳河人系一中考学生,引发热议。后经查实系谣言。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刘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在网上蓄意歪曲事实、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处理!希望广大网民擦亮眼睛,保持理性思考,积极抵制网络谣言,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携手共建清朗网络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