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5-29
营山县公安局
营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南充市营山生态环境局
关于高、中考期间禁止噪音污染的通告
2023年高、中考即将来临,为保障考生在高、中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高、中考期间(6月1日至6月12日)县城区禁止噪声污染的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城区在建工地及室内装修活动实行限区域限时段施工:考生集中食宿考点周边建筑工地要禁止施工作业,其他建筑工地在以下时段禁止施工:中午11:00—15:00、晚上19:00—次日7:00。
二、禁止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使用音响器材进行娱乐活动(包括广场舞、卡拉ok以及晨、晚练等)。
三、禁止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用其它发出噪声的方式从事商业经营活动。
四、严厉查处露天烧烤、夜啤酒等噪声扰民的行为。
五、歌舞厅、酒吧等夜间室内娱乐场所经营者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使其边界噪声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六、严格控制机动车噪声污染,所有机动车辆在城区特别是在高、中考期间考场周围禁止鸣笛或鸣响警报。
七、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八、县经开区和县城周边工业企业必须采取有效指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中、高考期间,对违反本通告规定者,公安、综合执法、生态环境等部门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处罚,请各相关经营业主和市民朋友自觉遵守,共同营造安静的考试环境。
欢迎市民朋友积极监督和举报违法违规行为,监督举报电话:
营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0817-8087800
南充市营山生态环境局0817-5050507
营山县公安局110
营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南充市营山生态环境局
营山县公安局
2023年5月26日
来源:无线营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