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培育新产业新动能
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以“数字产业化”为推动,以“产业数字化”为主战场,带动数据清洗、数据集成、数据变换等数据预处理服务发展,壮大数据采集、存储管理、挖掘分析、安全保护及可视化等大数据服务产业。强化大数据在农畜产品加工、能源、装备制造等行业和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交通旅游、生态环境等领域的应用,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实施大数据产业园区建设工程、大数据流通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打造中国北方大数据中心和灾备中心基地。推进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超算中心建设,鼓励开展云计算、边缘计算应用,加快建设国家政务云北方节点、北斗内蒙古分中心。建设呼包鄂及乌兰察布、巴彦淖尔等数字经济产业集聚区,培育建设电子制造、软件、5G、北斗、人工智能、网络安全等专业园区。做大做强大数据关联制造业,大力发展海量存储设备、高性能计算机、网络设备、智能终端等电子信息制造业,提高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技术对传统产业的渗透率。
促进稀土等新材料产业提质增效。支持包头打造中国“稀谷”升级版,推动包头稀土资源地质勘探详查,依托白云鄂博稀土资源研究与综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中科院包头稀土研发中心,推动建设国家稀土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发展稀土永磁材料、稀土发光材料、稀土贮氢材料、稀土催化剂材料、稀土金属材料等高附加值产品,构建集创新链和供应链于一体的稀土新材料应用推广机制,打造成为具有世界领先核心技术的稀土新材料产业集群。鼓励多晶硅、单晶硅产业向下游延伸,开发电子级多晶硅和电子级硅烷气等材料,谋划高性能电池用储能材料、太阳能级硅材料工程,以呼和浩特为重点建成我国重要的光伏材料生产基地。依托自治区石墨(烯)新材料制造创新中心,推动建设乌兰察布石墨新材料产业基地、巴彦淖尔石墨科技产业园,做大石墨电极等碳基材料生产规模。支持乌海新材料产业集群建设。
提升现代服务业能级。以呼包鄂为重点,加快构建一二三产业融合、功能完整的现代服务业发展格局。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服务供给,推进服务技术、理念、业态和模式创新。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加快发展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服务外包、人力资源、现代物流等服务业,提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积极开展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试点,培育集整体方案设计、设备研发制造、后期维护于一体的服务型制造新业态。加快乌拉特中旗、鄂托克前旗等地通用航空产业发展。推进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加快发展健康、养老、文化、旅游等服务业,推动服务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塑造“内蒙古服务”标准和品牌,提升消费满意度。
第八章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坚持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促进城镇集中集聚集约发展,构建多中心带动、多层级联动、多节点互动的新型城镇化格局。加快建设沿黄城市群,推进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第一节高质量建设沿黄城市群
服从生态环境保护需要,立足我区地广人稀、生产要素分散的实际,引导人口和经济向城市群及中小城市集中集聚,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促进土地、资金等生产要素高效流动。强化生态环境、水资源等约束和城镇开发边界管控,严控新建各类开发区。加快推进呼包鄂乌一体化,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发展协同创新、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公共服务便利共享,形成集群效应和整体优势,打造呼包鄂乌城市群。增强巴彦淖尔、乌海、阿拉善在保障粮食、产业、生态安全等方面功能,强化城市间协作互动,加快构建特色鲜明、优势互补、高效协同的发展新格局。
第二节推进以县城为主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
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分类建设特色产业园区、农牧民工返乡创业园、农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等产业平台,带动农村牧区创新创业。完善县城公共设施,促进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市政公用设施提挡升级、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更好适应农牧民到县城就业安家需求。推动农牧业转移人口就地城镇化,鼓励农牧民向城镇流动,使县城成为承载新增人口的重要载体。
第三节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开展乡村建设行动,推进乡村土地集约高效利用,改善乡村生产生活条件。在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的同时,把苏木乡镇建设成为服务农牧民的区域中心,推动基础设施向农村牧区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牧区覆盖、城市文明向农村牧区辐射。构建农村牧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牧区综合示范。调整优化村庄布局,提升乡村建设水平,合理保护村庄原有建筑风貌和村落格局,支持历史、文化和生态资源丰富的村庄发展休闲旅游业。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稳妥有序对嘎查村进行适度开发,发展城市近郊农村,有选择承接城市功能外溢,培育一批与城市有机融合、相得益彰的特色乡村。提升农村牧区基层治理水平,创建和谐嘎查村。以污水垃圾处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深入开展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加强长效管护。
第九章强化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加快推进数字信息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交通、能源等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体系,畅通沿黄对外运输大通道,促进人流、物流、信息流自由便捷流动,增强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能力。
第一节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拓宽应用场景,实现区域内城市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全面部署,扩大千兆及以上光纤覆盖范围,完善优化沿黄城市骨干传输网,增加互联网出口带宽,增强呼和浩特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功能。推进传统电信网络向云计算、互联网数据中心(IDC)、内容分发网络(CDN)等新型基础设施融合转型。以和林格尔新区、乌兰察布、鄂尔多斯为重点,建设国家北方大数据中心基地,完成和林格尔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的建设。加强数据中心节点建设和网络化布局。充分发挥和林格尔新区超算中心作用,提升算力水平。加强政务网络、政务云中心、政务灾备中心和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平台等政务基础设施集约化建设。
推动重点领域智慧应用。积极推动5G、移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融合交叉应用,加强数字应用平台建设,推广“互联网+生态环保”综合应用。推动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建设,在交通物流等重点领域建设泛在感知设施,推进规模化应用。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城市规划建设、运维管理等领域的深度应用,促进城市管理精细化智慧化,推进呼包鄂乌智慧城市建设一体化。推动建设面向能源、冶金、化工、装备制造等产业链的人工智能、区块链、工业互联网等平台设施,加快北斗地面站建设,提供“人工智能+”服务。
第二节构建便捷智能绿色安全综合交通网络
以高速铁路、城际铁路、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干支线机场为重点,加快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网络,填补缺失线路,畅通瓶颈路段,实现城乡区域高效连通。
加快铁路建设。推进包头至鄂尔多斯高铁建设,推动呼和浩特至包头高铁、呼和浩特至鄂尔多斯城际铁路项目前期工作。统筹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融合发展,打造轨道上的呼包鄂乌。完善普速铁路网络布局,加快推进大型工矿企业物流园区专用线建设,推进“公转铁”政策落实。提高客货运水平,利用既有铁路富余能力开行旅游列车,推动铁路运输与旅游业融合发展,探索低成本运输和多元经营途径,塑造高铁经济新业态、释放新红利、蓄集新动能。
优化提升公路网。加快荣乌高速联络线巴音呼都格至巴彦浩特、呼和浩特新机场、呼和浩特至凉城等高速公路及国道210线白云鄂博至东河、省道311线武川至杨树坝等公路建设,打通高速公路待贯路段和国省干线“断头路”。推进国道110线、国道512线、省道315线、省道316线等沿黄河公路薄弱路段和瓶颈路段提等升级,加强跨黄河通道建设。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和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建设,推进较大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
完善航空运输体系。加快呼和浩特新机场建设,强化呼和浩特区域航空枢纽基础功能,提升运行效率和中转比例。实施阿拉善左旗机场升级改造,推动包头、鄂尔多斯、巴彦淖尔、乌海机场改扩建,提高机场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规划建设一批旗县通用机场,完善机场布局。优化航线网络,提高航班密度,支持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开通至蒙古国、俄罗斯主要城市的航班。拓展短途运输、通航包机飞行和空中游览等航空业务。
健全综合运输枢纽。强化铁路、公路、民航等交通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和有效衔接,加快推动区域客运“零换乘”、货运“无缝衔接”的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建设,推进呼和浩特新机场综合交通枢纽、巴彦淖尔临河综合交通枢纽等客运枢纽以及包头传化物流园区、乌兰察布北方陆港等货运枢纽建设,全面增强在国家和国际资源要素配置和流通中的功能和作用。
第三节强化跨区域通道建设
畅通跨区域运输通道。依托黄河流域“几”字型、“十”字型立体交通网,加强与京津冀、关中平原、宁夏沿黄、山西中部等地区的通道建设。加快建成集宁至大同至原平高速铁路、包头至银川高速铁路及巴彦浩特至银川快速铁路。建设鄂尔多斯至榆林至延安高速铁路。推进荣乌高速联络线乌海至石嘴山等高速公路建设,推动国道209线清水河至偏关、省道215线通史至海则畔等国省干线公路建设,畅通通往二连浩特、甘其毛都、满都拉等边境口岸和秦皇岛、曹妃甸、黄骅港等沿海港口的公铁、铁海联运通道,推动贯通阿拉善至新疆、巴彦淖尔至宁夏、白云鄂博至榆林3条跨省大通道建设。畅通甘其毛都口岸至浩勒报吉煤运通道、策克和乌力吉口岸至乌海运输通道。提升农畜产品外运通道水平,加强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提高鲜活农畜产品运输能力。
加强能源骨干通道建设。加快推进内蒙古黄河流域清洁能源输送走廊建设,实施风光火储一体化建设,最大化利用可再生能源,提高电力外送通道新能源输送比例。实施灵活电网工程,围绕满足负荷增长,适应大规模新能源接入、汇集、送出和消纳需要,构建结构清晰、分区合理、网架坚强、运行灵活的蒙西电网500千伏主干网,探索应用柔性直流输电实现区内电网异步互联。优化油气管网建设布局,加强与气田、煤制天然气源、跨境跨省管网的互联互通,完善油气支线和终端管网,支持国家输气管道建设,因地制宜加强油气战略储备。
第十章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
按照“保护优先、适度开发”的发展思路,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保护、传承和弘扬黄河文化,深入挖掘黄河文化时代价值,提升黄河文化传承能力,促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推动文化艺术交流互鉴,推动内蒙古黄河流域文化整体保护、活态传承、创新发展。
第一节系统保护黄河文化遗产
完善黄河文化资源普查建档。全面开展内蒙古黄河流域古文化遗址遗迹普查,建立文物资源数据库。深入开展黄河流域考古发掘和遗产研究,参与实施黄河流域“考古中国”重大研究项目,加强文物保护认定,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调查工作,完善文化遗产分级分类名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健全遗产档案。
推进黄河文化资源保护。实施黄河文化遗产系统保护工程,加强古城、古镇、古村、古灌区、古渡口、古道等遗产遗迹遗存保护,重点推进河套世界灌溉工程遗产、阴山岩刻遗址、阿尔寨石窟遗址、十二连城城址、和林格尔土城子遗址、萨拉乌苏遗址、岱海遗址群等保护。严格古长城保护和修复措施,推动重要点段长城保护,建设长城国家文化公园。保护和完善呼和浩特等城市历史风貌,对三盛公水利枢纽、包钢工业基地、巴彦淖尔农垦兵团等现代遗存实施保护。依法严厉打击盗掘、盗窃、非法交易等文物犯罪行为。加强对大青山抗日根据地旧址、桃力民工委旧址、延安干部学院城川旧址、乌兰夫故居等红色遗址的修缮保护,提高保护水平。大力保护表演艺术类、民俗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构建黄河非遗公共服务平台,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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