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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人民政府2023年中考期间禁噪公告

日期:2023/6/15 8:49:42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3-06-13

2023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于6月16日至6月19日举行。为严格控制噪声污染,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和谐的生活、学习和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6月14日至6月19日实行中考禁噪。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6月14日至6月19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控制各类噪声,所有噪声污染源必须确保边界噪声达标排放(昼间6时至22时低于60分贝,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6时低于50分贝)。

(一)各营业性KTV、歌舞厅、茶室、酒吧等娱乐场所必须严格控制音量,严禁排放社会生活噪声干扰学生,其中6月15日至6月18日禁止营业;

(二)建筑施工单位中午12时至l4时、晚上20时至次日凌晨8时严禁施工,其中6月16日至6月19日全天禁止施工;

(三)从事商业、生产、加工等经营活动的各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严禁使用高音喇叭或其它高噪声设施设备;

(四)严禁机动车辆连续鸣笛,减少交通噪声污染。

二、6月15日晚至6月19日,除上述规定外,以下重点区域200米范围内全天候禁噪。

(一)中考考场:腾冲市第一中学、腾冲市第五中学、腾冲市第八中学、腾冲市实验学校;

(二)考生主要住宿区:南亚酒店、福美酒店、御景温泉酒店、海泉酒店、玉湾大酒店、其高酒店;

(三)上述重点区域所涉路段通行机动车禁止鸣笛。

三、对违反本公告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要从严查处,并给予公开曝光。

文章来源于:http://zhongkao.ljyz.com.cn 中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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