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6-14
为确保2023年中考期间腾冲市空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器飞行管制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经腾冲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市无人机、航模等“低慢小”无人驾驶航空器进行临时性飞行管控。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2023年6月16日0时起至2023年6月18日18时止,腾冲市全市范围内对所有无人机、航模等“低慢小”航空器进行临时性飞行管控。
二、管控期间,除经市全面加强无人驾驶航空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批准使用外,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低慢小”无人驾驶航空器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体育、娱乐、广告性等飞行活动。
三、管控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杜绝违规飞行,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
四、对违反本通告实施违规飞行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联合军队、民航等部门严厉查处,对于违反《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违规飞行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中的“低慢小”无人驾驶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穿越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
特此通告
腾冲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4日
文章来源于:http://zhongkao.ljyz.com.cn 中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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