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严格执行录取政策和学籍管理规定。未参加中招考试的学生,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未经统一网上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办理普通高中学籍,严禁同时或者交叉注册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省厅规定的时间、程序等要求录取新生、注册学籍,以确保顺利完成高中学籍注册工作。
(四)切实保障听力残疾学生公平参加考试权利。听力残疾(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学生,可凭地市级以上医院(含地市级)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报告),向所在初中学校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经初中学校公示5天无异议,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可免试英语听力。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按照其英语非听力部分得分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英语听力部分总分×(非听力部分得分÷非听力部分总分)。各地要为考生提供更加人性化的考试服务,为残疾人考生等特殊群体报名、参加考试提供便利,营造温馨考试环境,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学生进入高中阶段学校学习。
(五)严格中招报名资格管理。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做好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0〕10号)要求,不得限制学生报名,严禁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
实行初中应届毕业生报名资格、分配生资格审验责任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各初中学校负责审查本校学生的报名资格和分配生资格,组织好学生网上报名、分配生资格公示等工作,主管教育局要做好监督指导。发现在报名资格等环节上弄虚作假者,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下一年度所有评优评先资格。
(六)建立健全招生考试管理诚信制度。加强对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的诚信教育和法治教育,建立健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招生录取诚信机制,各参与考试招生录取的相关工作人员都要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凡违背诚信承诺、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要立即停止其职权,今后不得聘请其参与相关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考生应填写《2022年中招考试承诺书》(见附件6),纸质版由考生本人和监护人签字后留存在毕业学校。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落实目标任务。
一是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中招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要根据当年初中毕业人数和普通高中办学条件,统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合理确定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适度扩大招生规模,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各县(市)制定科学规范的中招方案,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各县(市、区)要认真落实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专项规划,加快新建、改扩建学校步伐,有效增加学位供给,坚决防止普通高中起始年级产生新的大班额。
二是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中招考试工作。各县(市、区)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按照“统一考试,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制定各项工作方案,加强与卫健、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等部门联系,细化考试防疫工作方案,做好中招考试各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针对中考期间可能发生的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指导学校做好应急预案,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全力保障中考安全、平稳、顺利进行。
2022年6月20日前,各县(市、区)要全面开展一次中考考务管理排查,切实排除各类风险隐患,确保考务组织管理工作安全有序,具体工作由市招办负责部署。
三是强化责任意识,严肃考风考纪。各县(市、区)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教育考试的有关要求,统一设置考点、考场,规范考场布置,同时加大标准化考点建设力度,力争将中招考试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确保考试安全。严格试卷安全保密管理,确保试卷安全万无一失,严密防范利用现代化通讯工具作弊和群体性舞弊。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主要领导为当地中招考试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同时要认真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人,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保证考试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履职不到位甚至顶风违纪的行为要实行“零容忍”,不但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相关责任人也要一并追究,从严处理,绝不姑息。对违纪考生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作弊行为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二)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一是在发布招生信息、组织招生宣传、报名工作时,保障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正,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是以学习宣传《职业教育法》为契机,大力宣传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宣传中职学校招收农村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宣传中职学校学生可通过“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升入高等学校继续深造,还可通过职业技能大赛成为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中职学校毕业生享有平等就业、公平竞争的权利,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全力营造职业教育“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是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办学行为。对在招生、学籍管理、实习实训和学生资助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中等职业学校限制或停止招生;严禁在中职学校招生过程中进行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严禁初中学校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在招生中向中职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严禁在招生中进行虚假宣传、欺骗招生。
(三)加强宣传服务工作。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招生政策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咨询方式,确保考生及时了解应知、须知的招生政策和信息;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各初中学校要组织好毕业年级班主任、任课教师等学习中招政策,指导、服务好学生填报志愿、升学等,特别是在学生中考结束离校后,仍要保持好家校联系,助力学生成长成才。中招工作结束后,将对志愿填报、中招工作进行总结,通报表扬工作成效显著的学校或教师。
安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jyj.anyang.gov.cn)建立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专栏,集中公布招生政策及各学校信息,方便考生及家长查询。
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372-5116815(普通高中),0372-5116816(中等职业学校),0372-2205706(普通中专);监督信息平台:16603728008(电话、短信,邮箱:16603728008@126.com);0372-5116822(机关纪委监督电话)。
文章来源于:http://zhongkao.ljyz.com.cn 中考网
网站内容来源于网络,其真实性与本站无关,请网友慎重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