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6-24
江门日报讯(记者/胡涛)6月27日,开平市正式开始受理中小学秋季转学,将持续至7月8日。
根据开平市教育局《关于办理2022年中小学生秋季学期转学的通知》,中小学生因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理由,可办理转学。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学校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不得接收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转入的学生。转学均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第二学期原则上不接收转学学生。普通高中学校之间的学生转学以学校等级相同、年级相衔接为原则。高三原则上不接收转学学生。中职学生转入普通高中,须有开平市户籍、当年参加开平市中考,且中考成绩达到转入普通高中学校分数线。原则上,高二第一学期后,不再受理中职学生转入普通高中。此外,由外省转入的普通高中学生,须具本省户籍,并持有转出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转学证明。
有需要的学生家长可向拟转入学校提出转学申请,申请资料包括学生户口本、出生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发票)。由学校负责收集学生转学申请资料,并做好登记上报。
同时,申请转入的学生须出具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打印的《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盖原学校公章)。经开平市教育局审批同意接收的转入学生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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