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2-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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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人数151人
报名时间4月6日-4月15日
笔试时间5月21日
笔试内容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
为深入贯彻“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落实省委“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大引才力度,充实我县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和《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集中委托服务有关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2年上半年屯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工作事项予以公告。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建设“开放活力、绿色精品、共富共享”新屯昌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持,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名额为151人,具体招聘名额和条件详见附件1-4的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户籍、学历、专业、年龄等其他资格条件;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主管部门(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7.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4月为截止日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现役军人、普通院校在读学生、失信被执行人;
8.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和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方法及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通过屯昌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2022年3月30日至2022年4月5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1.报名时间
报名注册2022年4月6日8:00至2022年4月12日17:00。
2.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登录考试报名系统(网址:http://zp.cpta.com.cn/tyzpwb?eamid=dbdd)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1)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进行注册,准确填写并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2)上传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图片。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寸jpg格式,200Kb以下)和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带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注意学信网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与学籍验证报告有所区分,请考生正确申请、上传,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3)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详细了解招考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委培、定向及其他市县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故意隐瞒、不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者,取消聘用资格。4)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4月6日至2022年4月15日。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2年4月12日17: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资料,资格审核结果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应随时关注“屯昌县人民政府网”了解公开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在公开招聘全过程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准确、畅通。5)报名时间截止后,招聘职数和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职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重新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改报时间另行公告。3.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公告。
三)考试形式和内容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在2022年5月21日(星期六)上午举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08:30一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一12:00综合应用能力
两个科目笔试连续进行,所有考生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试题合订为一个题本。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满分均为150分。考试范围以人力资源社会部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
根据不同事业单位岗位特点,公共科目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分别设考,不同类别分别使用相应公共科目试卷。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小学教师岗位和中学教师岗位两个子类。
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报考人员的整体笔试成绩情况确定,笔试平均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在屯昌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2.面试。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和招聘人数,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招聘人数在10人以上(含10人)的,面试比例为1:2;招聘人数在9人(含9人)以下的,面试比例为1:3。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屯昌县人民政府网通知。
考生应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场,准时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计分方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折算百分制后占60%,按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各部分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在面试合格分以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人选。报考同一职位有两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序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综合成绩在屯昌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四)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面试前,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材料:
1.《2022年上半年屯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登录系统打印)、准考证各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首页及应聘人员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面)。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带有二维码标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如因毕业时间久远学历证明无法打印的,由领导小组核实审定。
6.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7.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交原工作单位主管部门(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原件当场核实后,退回给应聘人员,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客观,并对其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按规定取消报考人员面试资格。
五)体检在面试合格分以上,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体检。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资格等造成岗位空缺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审。因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愿放弃资格等造成岗位空缺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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