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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弥渡县:以3个“1+X”为抓手全力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日期:2023/8/17 12:23:59 浏览: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这一重要建党目标和重大任务,明确要求“以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为主要任务,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全面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和社会治理,弥渡县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以3个“1+X”为抓手,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一、背景

弥渡县有基层党委11个,党工委2个,其中部门党委3个,乡镇党委8个,县直机关党工委、非公经济党工委各1个。全县共有党总支134个,党支部1011个,党员14099人,其中农村党员9081人,社区党员955人;女党员3204人,占总数的23%;45岁以上党员7377人,占52%,中专以下学历党员10321人,占73%。近年来,弥渡县坚持把“围绕经济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作为总体工作思路,不断强化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许多亟待改善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农村基层党组织干部文化水平不高,年龄偏大,制约了他们带领群众致富、解决发展难题的能力;党员干部服务群众意识不强,标准不高,影响了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在群众中的满意度。部分党员干部缺乏敢为人先,争创一流的勇气,党组织领导核心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领导能力不足;人员保障不足,联系服务群众工作难以有效推进;党内帮扶多停留在“输血”层面,未能实现“造血”;基层服务型党组织考核标准不明确,群众满意度测评机制不健全;窗口单位评价制度不完善,针对窗口服务单位的作风和效能建设评价、评选先进以及年度考核的考核评价体系不健全;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经费投入不足,许多服务活动无法主动开展,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影响了服务效能;少数村党支部没有活动阵地,党建活动和党内民主生活也无法开展,严重影响党组织对党员的教育。

为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的新要求,弥渡县结合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吃透上情,借鉴外情,把握内情,“三情结合”找科学有效路径,明确由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民政、人社等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充分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充分调动基层群众参与,在基层党组织中开展了三个“1+X”基层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建立“1+X”的基层服务组织。“1”就是建强一个基层党组织,农村以行政村、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主设置党组织,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全面建立党组织。在社区推行社区党组织与辖区内单位党组织共驻共建。村(社区)制定工作规划,健全完善“两图两表”,明确发展和服务目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领域,采取单独组建、区域联建、行业统建等方式建立党组织。“X”就是强化服务型自治组织、服务型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建设,结合实际需要,健全完善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和老年协会、产业协会、村民理事会、花灯队等社会组织,引导其各司其职、各显其能,充分发挥党组织助手作用,帮助解决群众就业、发展、安全等问题。

二是建立“1+X”的基层服务队伍。“1”就是选优配强一个基层党组织书记,把服务意识强、服务能力强的党员培养成基层党组织书记,及时调整不胜任的基层党组织书记。按政策规定做好从村(社区)优秀党组织书记中考录公务员工作。拓宽培训渠道,推进党内培训多样化。各基层党委每年负责把所属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一遍,县委干教委统一抓好全县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示范培训和骨干培训规划工作,县委党校要充分发挥干部教育培训主阵地作用,创新培训模式和方法,着力做好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示范培训和骨干培训的具体工作。“X”就是充分发挥常务书记、指导员、大学生村官、党支部书记、村民小组长、中心户长和老年协会、花灯队、理事会等负责人以及党代表、妇委会委员、村民代表、五老干部的作用,建立一支守得住、敢担当、服务型的基层干部队伍。

三是建立“1+X”的基层服务保障。“1”就是有一笔工作保障经费,健全农村(社区)基层组织工作经费、干部待遇保障制度。从2014年1月起,每年给予每个行政村工作经费3万元,社区5万元,每个村(居)民小组工作经费1000元。村(社区)“三委”在职在编干部待遇在去年基础上再提高300元;村(居)民小组党支部书记和村民小组长“一肩挑”的补贴再提高50元。县财政每年投入50万元作为村(社区)干部绩效考核补贴。为在职村(社区)“三委”干部购买在岗期间的养老、工伤和生育三项保险。把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工作经费列入本单位年度经费预算。把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预算。通过税前列支、财政支持、党费拨返、党员自愿捐助等途径,多渠道解决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工作经费问题,给予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每人每月100元的工作津贴。“X”即多种渠道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力争用3年的时间,使80%以上的行政村集体经营性年收益达到2万元以上,基本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从根本上解决村级组织服务经费不足的问题。每年县财政继续投入100万元的专项资金,优先扶持5~10个村发展有较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项目,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在自愿的前提下给予所涉及村集体适当的工作经费支持。探索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信贷扶持政策,将政府部门投资形成的公益设施转化为“红色股份”,产生的收益作为村级集体经济收入,2014年起,县委组织部和发改、财政、农业、水利、工商、扶贫等部门分别选择1个村委会开展“红色股份”试点,优先在本单位的扶贫挂钩点、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挂钩联系点开展,鼓励各部门和有条件的村委会、村民小组开展试点工作。

二、做法

(一)分类型谋划设计。弥渡县以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为主要任务和根本价值取向,结合实际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强化服务职能。农村党组织围绕发展高原特色农业、建设美丽乡村、培养新型农民、带领群众致富、维护农村稳定。实施扶贫开发与基层党建整乡(镇)“双推进”,找准扶贫工作与党建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形成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合力。推行以“组织推荐、党性担保、银行核发、贴息奖励”为主要形式的“红色信贷”活动,并将“红色信贷”与“支部+协会”有机结合起来,通过“红色信贷”培养党员信贷致富典型,实现“扶持一户,辐射一片,带动一村”。给予“红色信贷”借款人首年贷款利率3个百分点的财政贴息,财政贴息资金按州级20%,县级80%的比例分别承担。社区党组织围绕凝聚人心、强化管理、维护稳定、促进和谐开展服务,统筹力量,整合资源,加强区域化党建工作;规范“一站式”为民服务中心建设,推进信息化管理,强化联系服务群众功能,解决居民实际困难;开展民情恳谈、结对帮扶、矛盾排查等活动,引导居民群众参与社区管理,建设文明和谐社会。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围绕转变作风、提高效能、坚强队伍、作好表率开展服务,全面推行随机调研,深化“三深入五联户”活动,全面推行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到社区“双报到”制度,转变干部作风;统筹开展“组团服务”和城乡党支部“结对服务”;开展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四亮四比四评”(亮标准、亮身份、亮流程、亮承诺,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比满意,领导点评、党员自评、党员互评、群众评议)活动。国有企业党组织围绕参与决策、带头执行、有效监督,提升核心竞争力的要求提供服务,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以党建助推企业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围绕诚信守法经营、履行社会职责、促进健康发展开展服务,抓好党组织组建,选派党建指导员或常务书记,依托工青妇开展工作,实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宣传政策法规,组织党员、职工为企业发展建言献策,发挥好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和政治核心作用;积极反映职工诉求,维护职工合法利益,团结凝聚职工搞好生产经营。

(二)统筹推进“三化”服务。按照项目化、集成化、网络化的要求,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各项工作。服务项目化,通过深入基层调研,弄清群众需要什么、想做什么、需要解决什么。找准找实基层群众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的把这些问题设置为建设的任务,分解为具体项目,科学务实地谋划项目、设计项目、争取项目、实施项目,把项目抓在手上、抓出成效,确保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务实高效。服务集成化,注重资源整合和功能整合,坚持各部门在同一平台上服务,“各炒一盘菜、共办一桌席”,实现各部门人、财、物资源及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的深度融合,提高服务集成化水平。服务网络化,运用网络信息技术手段,规范基础党务、提高服务效率、构建网格化服务,变群众跑为干部跑、干部跑为网络跑,为群众提供全方位、看得见、摸得着的服务。用群众乐于接受、易于接受的方法开展工作,走出机关、走进群众,遇事同群众商量,同群众打成一片,做到了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三)建立健全服务机制。一是建立四级党建联席会议制度。党组织负责人牵头自下而上定期召开四级党建联席会议,研究解决自身建设和基层上报的民情事项,形成民情事项收集、梳理、解决和反馈的闭合回路,确保群众意愿准确掌握、群众诉求快速回应、群众困难及时解决。村(居)民小组党组织每季度召开1次党员扩大会议,村(社区)党组织每两月召开1次,乡镇党委每季度召开1次,县委每半年召开1次,统筹收集办理民情事项。按照“一个问题一名干部负责”的办法进行跟踪服务,建立问题解决销号制度,做到问题不解决不销号。机关党组织也要按照隶属关系自下而上召开党建联席会议。二是健全“三联”服务机制。以村(社区)、村(居)民小组为点,乡镇为轴,县为面,充分发挥组织、党员、群众的作用,形成组织联建、服务联办、制度联创的“三联”服务机制。县建立由县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协调、行业系统具体指导、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资源统筹整合、重大项目整体推进的科学机制,推动各领域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不断加强。乡镇党委发挥承上启下作用,增强辐射带动功能,指导和支持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党组织发挥深入群众、扎根群众优势,做好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三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实行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按照群众的需要和意愿,提供便捷高效服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三进、三实、三提高”为总体要求(机关进农村、干部进农户、服务进农家,真访实问察民情、真心实意解民忧、真帮实扶惠民生,干部职工的群众工作能力有新提高、广大群众对党委政府的满意度有新提高、广大群众幸福指数有新提高),深入开展“干群心连心”活动,形成“一建五送”(部门挂钩行政村帮助建设村民小组党支部活动场所,送法律政策、送实用科技、送发展信息、送党的温暖、送和谐新风)、“一连五要”(干部职工建“连心卡”,要进农家门、要听农家话、要住农家屋、要帮农家忙、要解农家难)的工作机制。四是建立健全严格的督办机制。建立项目化管理机制,编制服务项目、建立管理台账。加大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工作及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督查力度,通过采取明查暗访、群众举报、媒体曝光和法律惩处等多种手段,对影响重大工作推进的重点问题进行集中整治。运用撤、免、停、调、罚等手段,严肃处理少数干部不执行、不落实的行为。保证了形成的制度行得通、指导力强,能长期管用,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三、成效

弥渡县在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中,坚持点面结合,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三个“1+X”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促进了基层服务主体多元化、内容全面化、方式便捷化、资源整合化,实现了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新突破,提升了基层党建科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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