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深入传承黄河文化基因
系统开展黄河文化挖掘研究。集合区内外科研力量,开展黄河文化系统研究,深入实施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加强农田水利、传统习俗、艺术文学、天文历法、中医药(蒙医药)、黄河地名文化等专门史和代表性文化支脉的研究。强化内蒙古黄河流域革命史、社会主义建设史、改革开放史整理研究阐释。加强对流域内文学作品和文化名人的挖掘、整理和研究。实施黄河文化传承创新工程,系统阐发黄河文化蕴含的精神内涵、道德规范和优秀传统。
不断创新黄河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积极推动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适当新建、改扩建内蒙古黄河文化博物馆以及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和传习所(点)。整合黄河流域馆藏文物数字化信息,建设高质量的文化体验馆,构建智慧博物馆体系。开发内蒙古黄河文化遗产App,推进文物保护关键技术突破和应用,创新文化遗产展示利用模式。依托沿黄公路,串联沿黄历史遗址遗迹、历史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自然遗产地,建设黄河文化旅游公路和景观风景道。
大力推动文艺创作繁荣。加强舞台艺术作品和影视作品创作,加大黄河文化主题文艺精品的规划策划力度,推出一批黄河题材优秀文艺作品。繁荣发展乌兰牧骑事业,支持具有黄河文化特色的基层和民营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建设。加强对黄河题材经典文艺作品的收集整理和数字化转化,继承和弘扬具有民族特色、地域特色的黄河文化。设立黄河主题创作选题,支持黄河文化题材作品创作。
第三节讲好新时代黄河故事
全方位传播黄河文化。积极参与“中国黄河”国家形象宣传推广行动,打造黄河“几”字弯文艺精品创作和演出项目,推出“黄河‘几’字弯、亮丽内蒙古”宣传主题,利用报台刊网、新媒体等形式,形成全媒体、多角度、立体式宣介格局,讲好内蒙古的“黄河故事”。
深化文化交流合作。结合“一带一路”建设,参与实施黄河文化海外推广工程。加强与中国驻外使领馆等机构联系,围绕黄河文化主题共同举办国际性文化交流活动,联合相关国家互办文化年、艺术节。推动黄河题材作品海外传播,宣介优秀黄河文化作品,积极参与与世界大河流域的交流合作。
推动民族文化融合。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依托内蒙古多民族文化融合以及农耕文明与游牧文明相互交融的特色,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和红色文化,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第四节促进文化旅游深度融合
推进文旅融合发展。孵化和培育一批文化旅游企业,支持黄河文化创意产品和旅游商品的设计开发。协同黄河流域上中下游主要区域,打造黄河文化和旅游联盟,推动黄河沿线合理设置旅游咨询中心、游客集散中心、区域性旅游应急救援基地等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统筹文化和旅游线路设计、标识及品牌建设,推动资源整合与协作。建设黄河旅游信息化服务“微平台”,强化“互联网+旅游”智慧景区建设,打造黄河“几”字弯文化旅游带。
建设一批标志性黄河旅游目的地。以古都名城、遗址遗迹、世界灌溉工程遗产、黄河标志性自然景观、红色经典旅游景区等为重点,建设一批展现黄河文化的标志性旅游目的地,加快景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推进景区提档升级,打造若干个在国内外具有知名度和吸引力的精品景区。依托山水林田湖草沙等特色资源,打造一批高质量旅游度假区、文化体验园、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特色旅游目的地。
打造经典旅游线路。依托贺兰山、乌海湖、河套平原、库布其沙漠、鄂尔多斯草原、敕勒川、蒙晋峡谷、玛珥式火山群等重点旅游集群,整合生态旅游资源,协同打造黄河“几”字弯文化旅游线路。整合河套灌区水利工程、田园景观、农事活动等资源,开发农耕民俗休闲体验和水利文化研学教育产品,建设河套灌区文化游线。开发红色文化资源,选择最典型的抗战遗址、革命纪念馆,打造爱国主义教育红色旅游线路。
塑造文化和旅游特色品牌。持续开展中国·内蒙古草原文化节、呼和浩特昭君文化节、阿拉善英雄会、内蒙古国际马文化博览会、黄河草原艺术品国际展览、黄河明珠书法艺术节、世界沙漠葡萄酒文化节等文化活动,重点培育内蒙古旅游那达慕、冰雪那达慕和中国游牧文化旅游节等文化和旅游特色品牌。
第十一章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事业发展,提高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和医疗水平,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扶持特殊类型地区发展,让人民群众共建共享高质量发展成果。
第一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提高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强化各级疾控机构的疫情监测和快速反应体系,建立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应对机制,提高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应对能力。加快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现代化建设,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健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完善三级重症监护病区(ICU)救治设施体系。提高中医院(蒙医院)应急和救治能力,建立中(蒙)西医结合的疫情防控机制。分级分层分流推动城市传染病救治体系建设,实现盟市级传染病医院全覆盖,加强旗县级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和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建设。提高大型场馆等设施建设标准,使其具备承担救治隔离任务的条件。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加强战略物资与应急资源的储备和配置。
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建设自治区级区域医疗中心,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促进医疗机构上下联动、分工协作。优化资源配置,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和全科医生培养,满足群众多层次医疗服务需求。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强化儿童重点疾病预防保健。设立过敏性鼻炎等地方病防治中心,实施“黄河名医”中医药发展计划,启动中医药(蒙医药)振兴行动,推进“互联网+医疗”。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持续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提升居民健康水平。
第二节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合理有序扩大城镇学校学位供给,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普通高中多样特色发展。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实施自治区高职院校“双高计划”,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培育建设产教融合型城市、企业、学校。以“双一流”建设为引领,深入推进“部区合建”内蒙古大学建设,引育并举加强*队伍建设,大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和服务能力。夯实本科教育基础,支持高等学校围绕弘扬黄河文化、生态保护、优势产业等关键领域建设一批重点学科专业,培养一批专业化、应用型人才。加强教师在职培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促进稳定就业。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简化公共就业服务经办流程,合理设置经办窗口,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群体的就业支持,采取措施吸引和支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入乡务工人员投身黄河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事业,发挥造林种草、防沙治沙、基础设施、污染治理等重大工程带动就业作用。创新户籍、土地、社保等政策,支持引导劳动力在边境旗市等条件艰苦地区就业创业安居。
提高社会保障体系质量。落实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建立高效便捷的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实现“一站式服务、一窗式办理、一单制结算”。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积极培育居家养老服务,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推进机构养老供给侧改革,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牧区互助养老院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做好对留守儿童、孤寡老人、残障人员、失独家庭等困难群体的关爱服务。
第三节增强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能力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落实产业帮扶、就业帮扶、综合保障等帮扶措施,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确保脱贫群众不返贫。健全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支持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推动农畜产品就地加工,增强脱贫旗县内生发展能力。提升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集中支持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
支持革命老区和边境地区发展。建立健全长效普惠的扶持机制和精准有效的差别化支持机制。支持革命老区发挥特色优势,做好革命遗址保护和革命文化弘扬,加快红色旅游等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支持边境地区建设发展,提升兴边固边富边强边能力。加快边境重点城镇和口岸建设,新建一批抵边嘎查村和放牧点,引导支持边民贴边生产和抵边居住,保持边境区域具有一定的人口和经济支撑,增强地区发展能力。
第十二章加快改革开放步伐
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完善黄河流域管理体系,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加大市场化改革力度,充分发挥区位优势,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和中蒙俄经济走廊,发展泛口岸经济,加强与沿黄省区及京津冀等区域合作,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
第一节完善黄河流域管理体系
形成自治区统筹协调、部门协同配合、属地抓好落实、各方衔接有力的管理体制,实现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政策标准、协同生态保护、综合监管执法。履行好国家赋予的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节约用水和防洪减灾等方面管理职能,强化水利部门在全流域防洪、监测、调度、监督等方面职能,实现对干支流监管“一张网”全覆盖。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建立河湖长考核评价机制,确保河湖长制全面见效。加强流域内生态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完善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实现流域内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一条线”全畅通。加强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建立流域生态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提升应急响应处置能力。严格落实盟市、旗县级政府在生态保护、污染防治、节水、水土保持等方面的目标责任,实行最严格的生产建设活动监管。
第二节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实行更加严格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损害补偿制度,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评估,提高破坏生态环境违法成本。建立纵向与横向、补偿与赔偿、政府与市场有机结合的黄河流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落实中央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奖补资金政策,按规定对生态保护有力、转型发展成效好的盟市、旗县(区)给予奖励,对生态功能重要、公共服务短板较多的盟市、旗县(区)给予补助。完善以水量、水质为补偿依据的黄河干流和主要支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争取生态综合补偿试点。探索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计量,逐步推进综合生态补偿标准化、实用化、市场化。积极推进沿黄盟市间水权置换,参与开展排污权等初始分配与跨省交易。鼓励金融机构和地方政府积极创建绿色金融试点。
第三节推动市场化改革
坚持问题导向,发挥营商环境评估的引导督促作用,推动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改进措施落实落地。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借鉴复制先进经验做法,全面实施权责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打造数字政府和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环境。深化国资国企改革,鼓励各类资本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重点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