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支持高等教育内涵发展
支持呼伦贝尔学院内涵发展,鼓励科研育人,推动学生早进课堂、早进实验室、早进团队,将最新科研成果及时转化为教育教学内容。强化实践育人,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按照市场需求培养高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发挥呼伦贝尔学院在“高校联盟”中的引领作用,带动高职院校共同发展。支持内蒙古大学满洲里学院发展,支持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扎兰屯职业学院和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多元化发展,推动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南区项目建设、扎兰屯职业学院校区项目建设,使其成为全市构建现代职教体系的引擎。在“校地共建”方面精准发力,促进教育主管部门、高等院校在师范专业人才培养上,构建协同育人机制;坚持院校优势互补,加大校企合作力度,应对产业需求合理设置专业,差异化发展,加大技能型、实用型人才培养。密切“产学研”合作,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推进地区规模以上企业与高等院校的合作上,突破项目壁垒、平台局限,促进高等院校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文化事业发展上更上新台阶。
第七节推进民办教育规范发展
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强化监测监管,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通过多种方式举办学校和教育机构,提供多样化、普惠性教育产品和服务。推动民办学校更新办学理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办学质量。加强规范管理,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收费制度、资产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建立教育质量监测、财务监管和风险防控机制,规范民办学校办学秩序,防范民办学校办学风险。切实保障民办学校师生合法权益,依法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学生、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建立民办学校信息公开制度,拓宽社会参与民办学校的管理与监督渠道。公开制度,拓宽社会参与民办学校的管理与监督渠道。
第八节推进社区教育扎实发展
健全完善旗(市、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社区教育组织网络,构建政府主导、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广泛参与的基本格局,形成具有区域特色、覆盖城乡、开放共享、便民惠民的社区教育体系,创建人人皆学、处处可学、时时能学、学有所成的学习型城市。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需要,着力推进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工作深入、持续发展,保障各项社区教育活动畅通有序地全面开展,大力开展面向各类人群的教育培训,市民素质显著提高,社会和谐度、幸福度大幅提升,到2025年,基本形成具有呼伦贝尔特色、开放共享、便民惠民的社区教育体系。做大更具品位的社区教育、老年教育阵地;进一步推广在全市各旗市区的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的试点工作,到2022年底实现全市区域老年大学(学校)社区学院(学校)教学点全覆盖。到2025年65%以上的乡镇(苏木、街道建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老年学校,社区学校(教学点)。
第六章坚持突出重点,推动教育内涵发展现代化
第一节坚决落实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
2021年秋季学期起,全市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小学所有年级全部使用统编《道德与法治》《语文》教材,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初中一、二年级全部使用统编《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教材,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从2022年秋季学期起,高中一年级全部使用统编《思想政治》《语文》《历史》教材,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2023年初中毕业生中考时《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题、答卷。2025年高中毕业生高考时,《思想政治》《语文》《历史》涉及高考的考试科目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题、答卷。到2025年实现全市中小学三科统编教材使用全覆盖。
第二节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质量
用好支持边境地区教育发展政策,扶持建设一批高水平中小学。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按照全区义务教育阶段课程实施方案,足额安排三科课时,统一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和普通学校统编《语文》课时。确保实现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初中毕业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高中毕业生熟练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强化保障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国家统编教材教师和教研员队伍建设,确保数量充足、素质过硬。开展分层分类教师全员培训,切实提高教师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完善教研指导制度。常态化开展学情分析、教学指导和质量监测,用好国家、自治区教学资源,增加优质配套教学资源供给。落实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加快少数民族人才培养。加强学前儿童国家通用语言教育,从2021年春季学期起,在全市民族语言授课幼儿园推进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保育教育活动,推进实现“学前学会国家通用语言”“童语同音”目标。
第三节努力推进“双减”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持之以恒推动“双减”工作,营造良好教育生态。进一步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和管理水平,实行作业校内公示制度,促进学生完成好基础性作业,强化实践性作业,探索弹性作业和跨学科作业。拓宽课后服务渠道,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整体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加大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力度,坚持从严审批机构,规范培训服务行为,努力推动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1年内有效减轻、3年内成效显著,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第四节推进在线教育智能发展
加快推进智慧教育体系建设,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积极探索基于互联网的教学,按照服务教师教学、服务学生学习、服务学校管理的要求,建设“互联网+教育”大平台。建立覆盖各年段各学科的数字教育资源体系,创新教育服务业态,完善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审核监管和利益分配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强新型教育服务监管制度建设。免费为农村和边远贫困地区学校提供优质学习资源,加快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加强学校信息化终端设备及软件管理,提高学校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加强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
第五节加快推进数字校园建设
建设数字校园平台,校园网、无线校园网升级到万兆核心,支持Ipv6协议。利用人工智能、物联网技术和设备提升学校管理智能化水平。提高学校监控系统智能化水平,加快全市学校平安智慧校园风险防控大数据平台建设,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更新补充教室多媒体设备、教师学生数字终端,建设智慧教室、互动教室、创客空间、创新实验室等,配齐配套软件。升级完善教学点校园网、无线校园网、教室多媒体设备、教师学生数字终端、互动教室、创客设备等,缩小城乡数字鸿沟,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第六节深化开展教育对口协作
以京蒙教育对口协作为主要内容,深度开展区域交流合作,促进我市教育转型升级。依托北京市和区内外其他地区优质教育资源,引入先进办学理念和先进管理理念,提升加强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校园文化建设,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在教学教研交流研讨、办学条件改善、教师队伍建设、学校结对共建等方面深入开展对口协作。
第七章坚持师德为先推动教书育人能力现代化
第一节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着力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坚持政治引领,把师德教育渗透到教师培养、教师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全过程,建立健全宣传、教育、监督、考核、奖惩长效机制。严格执行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将师德考评作为教师考核的第一标准,完善学生、家长和社会参与的师德监督机制,大力选树师德典型,提升教师职业责任感和荣誉感。
第二节优化教师资源配置
依标足额核定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认真落实教师资格准入与定期注册制度,通过校园招聘、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绿色通道)、特岗教师招聘等多种方式,及时补充教职工。加大教职工统筹配置和跨区域调整力度,切实解决教师结构性、阶段性、区域性短缺问题。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切实把好幼儿园园长、教师入口关。积极探索“县管校聘”改革,促进师资均衡配置。加强对中小学教师队伍的统筹管理,建立中小学教师编制“周转池”,实现中小学教师编制动态管理。扩大职业院校兼职教师队伍,支持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能工巧匠等到学校兼职任教。深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轮岗,完善学区(苏木乡镇)内走教制度,建立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到农村牧区学校支教服务机制。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完善农村牧区学校教师补充机制,组织实施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加强乡村骨干教师培训研修。
第三节提升教师队伍专业素质能力
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完善教师培养体系,健全教师培训制度,提高教师培养培训质量。实施新一轮教师全员培训,以新时代教师素质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为导向,突出新课程、新教材、新方法、新技术培训,强化师德教育和教学基本功训练,定期开展教学素养展示和教学名师评选活动,大力提高教育教学能力。严格执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强化专业学习与跟岗实践相结合,增强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科学保教能力。实施义务教育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加强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加快培养熟练应用信息技术的新型教师。创新普通高中教师培训方式,重点提升教师新课程实施、学生发展指导和走班教学管理能力。健全“双师型”教师的培养机制,依托高校和企业优化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完善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引进保障机制,实施高层次人才培育工程。
第四节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
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建立完善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办法。深化教师职称评聘制度改革和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改革,健全教师职称、岗位和考核评价制度,完善突出教育教学能力、教学效果和师德水平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和办法,加大对乡村教师职称评聘政策倾斜力度。完善中小学校长考核评价办法,努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校长队伍。落实高等学校用人自主权,着力解决高层次人才短缺问题。
第五节持续提高教师待遇
完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完善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绩效工资分配向一线教师、班主任、特殊教育教师和乡村新招聘教师倾斜。维护教师职业尊严和合法权益,努力提高教师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校务公开制度,保障教师参与学校决策的民主权利。依法保障和落实民办学校教师合法权益。
第八章坚持普惠公平推动教育保障水平现代化
第一节强化教育经费保障
完善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体制机制,守住保障底线,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在校学生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教育,逐步提高社会投入在教育经费总投入中所占比重。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和属地化管理原则,综合考虑经济发展状况、培养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学费(保育教育费)、住宿费标准。优化教育经费使用结构,重点保障普惠性幼儿园建设、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高等学校内涵提升、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及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改善。全面加强教育经费管理,实施教育经费使用绩效评估。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确保每一笔教育经费都得到合理使用。
第二节积极改善办学条件
科学规划各级各类教育布局,充分考虑人口变化和城镇化发展趋势,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制定应对教育需求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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